![「曝光」泉州市區這九個路口電子警察抓拍的這類交通違法較多](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開車打電話,開車刷微博,開車聊微信…
您開車的時候是不是也做過這些事?
您在開車使用手機的時候,是怎麼想的呢?
“也就幾秒的事,沒關係。”
“發一條語音而已,能出什麼事兒。”
……
開車分心有多可怕?
![「曝光」泉州市區這九個路口電子警察抓拍的這類交通違法較多](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今天,蜀黍就泉州市區駕駛車輛接撥打手機違法行為突出的9個路口進行曝光,希望廣大駕駛人引以為戒,遵章守法,文明出行!
駕駛車輛接撥打手機曝光如下:
違法地點:城北新華路路口
違法車輛:閩C5BN61
違法地點:城北新華路路口
違法車輛:閩C18QK9
違法地點:豐澤街聖湖路路口
違法車輛:閩C355K6
違法地點:豐澤街聖湖路路口
違法車輛:閩C553CN
違法地點:津淮街田安路路口
違法車輛:閩C31ST3
違法地點:津淮街田安路路口
違法車輛:閩C558QW
違法地點:江濱路坪山路路口
違法車輛:閩C888CR
違法地點:江濱路坪山路路口
違法車輛:閩CU765H
違法地點:城東街安吉路路口
違法車輛:閩C836QL
違法地點:城東街安吉路路口
違法車輛:閩CM978X
違法地點:寶洲街田安路路口
違法車輛:浙J G930A
違法地點:寶洲街田安路路口
違法車輛:閩C 828X9
違法地點:湖心街刺桐路路口
違法車輛:閩C 00GB3
違法地點:湖心街刺桐路路口
違法車輛:閩C 675MC
違法地點:307新華路路口
違法車輛:閩C 76YQ8
違法地點:體育街安吉路路口
違法車輛:閩C 7679J
普法知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62條第3款明確規定,駕車時不得接打手機,不得有觀看電視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並規定開車接打手機將會受到罰款和扣分的處罰。
福建省實施辦法
第66條第8項的規定,對於駕駛機動車時撥打、接聽手持電話或者觀看電視、抽菸等妨礙安全駕駛的機動車駕駛人處以罰款50元,記2分的處罰。
生命只一次,別讓手機害了你
開車玩手機,打電話,看微信,刷微博..
隨時都會讓自己和他人陷入危險之中
作為每個交通的參與者
都要牢記:
開車走路收起手機!
希望家人和朋友多一份理解
當ta在開車時,不要催促!
開車玩手機
也許失去的不僅是親情
甚至是生命
為了您和您的家人
請安全駕駛!開車勿玩手機!
來源 泉州交警微發佈
值班編輯 陳曉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