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方寶劍,真的可以“上斬昏君,下斬奸臣”

中國古代最大的統治者是皇帝,下面的都是“臣”。皇帝按道理(扯蛋的道理)來講,就是至高無上。下面的臣子殺了君主,叫做弒。這個詞不是什麼好詞,因為不管昏君還是明君,你都是臣。你要是說明臣殺了昏君,這不可能。以前的臣都是為皇帝負責,保護皇帝,勸諫皇帝是他的責任。如果說一個臣殺了昏君,哪這個“臣”就是對江山負責,對百姓負責。很顯然,近代前的中國的“臣”都是第一種。因此,弒君是一件非常不忠,而且令人唾罵的事情。殺昏君還是明君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把你要為其負責的統治者殺了,這就是“不忠”。即使是老百姓也是這麼想。這是“上斬昏君”。

上次有人跟我開玩笑,說“先斬後zou”的意思是先把你腦袋砍了然後揍你。我只能說呵呵,但他說的不一定全錯——至少前一半是對的,確實是先讓你腦袋搬家,然後——再告訴皇上老子把這個奸人砍了。

尚方寶劍,真的可以“上斬昏君,下斬奸臣”

“下斬讒臣”呢,這個權力倒是有。最著名最典型的,就是尚方寶劍。

先介紹一下尚方寶劍是個神馬東西。尚方寶劍,又叫“尚方斬馬劍”(漢代),又稱“尚方劍”(明代),是一種象徵皇權的武器。一般尚方寶劍由皇帝贈予相信的大臣或者武將,在處理政務軍務時掛於牆上,這就象徵皇帝也在這裡,看著你們辦公。也表示皇帝對這個當權者的信任。

但以上都不是尚方寶劍最厲害的地方。

尚方寶劍最厲害最嚇人的地方,在於它給予了持有者的一個權力:先斬後奏。

尚方寶劍,真的可以“上斬昏君,下斬奸臣”

這個好像很二的樣子,殺個奸臣還要上奏?如果你有這種想法,那你就是太天真了。

中國自古就是個法制國家,殺個人沒什麼問題,但是合法的殺人就有麻煩了。比如,唐太宗時候,他要求死刑犯要反覆審批六次,才能說“秋後問斬”。明朝更噁心,全國所有叛死刑的全都得上報皇帝,皇帝看看這個單子打挑,挑一個,這個人就去等著秋後問斬吧。總之 你想合法的殺個人,很難。

尚方寶劍牛逼就牛逼在這,你可以先砍人 後上奏。而且砍的即使都是大官大戶,也照樣不追究責任。

我記得最清楚的案子就是明朝袁崇煥幹掉毛文龍那件事,袁崇煥在崇禎面前吹牛逼說老子“五年平遼”,之後一上任,就幹掉了皮島的總兵毛文龍。要知道,毛文龍是一品武將,雖然明朝以文治武,但是一品的武將也是非常有權有勢的,而且毛文龍戰功顯著,還有一把天啟皇帝(已翹辮子)給的尚方寶劍,結果袁崇煥不管那套,直接就去島上找個茬把毛文龍殺了。

結果袁崇煥在被判死刑時,其中一條罪就是殺了毛文龍。為什麼?不說尚方劍斬人沒有責任嗎?

尚方寶劍,真的可以“上斬昏君,下斬奸臣”

這就是個很有意思的問題了。尚方劍斬人 其實就是個意思,皇帝當然不想讓你去瞎砍人還不告訴他,只是如果斬的是些小官,無足輕重的人,像貪了汙的知縣,或是賣了國的偏將,這都行。但是斬大官(大概大於等於四品),你要是砍完再告訴皇帝,就不是一說了。說到底,尚方寶劍就是個架子,誰都得聽你的,但是一些大人物不聽你要砍他,你還是得告訴皇帝一聲。像不打個報告就砍人一品大員的傻事,也就只有袁崇煥這種二愣子能幹出來。說到底,大臣也知道尚方劍到底能不能先斬後奏(對大官不能),皇帝也知道能不能(你猜)。只是起個由頭,讓大家都給你面子,都聽你的,這才是尚方劍的作用。

總之,什麼“上斬昏君,下斬奸臣”的武器,是沒有的。因為古代所有人都為皇帝負責,皇帝只有信任才能給你“下斬奸臣”的武器。所以,別信小說了忽然抽出尚方劍就砍的情節,砍小卒還行,砍官員,你得先做好被砍的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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