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以借用的方式拿走手機是否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近日,某派出所接到市民胡先生的報警,稱其飯店的一個員工借他的手機打電話,之後不知這個員工的去向。經民警調查,以藉手機為名者範某已經找到。

【普法】以借用的方式拿走手機是否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據瞭解,範某原是某職業技校一名學生,畢業後無所事事,整天泡網吧玩遊戲,身上的錢所剩無幾。那天早上,他在街上閒逛,看到胡先生飯店招工,於是就去面試了。胡先生詢問了一些基本情況,範某稱其身份證未帶,可改日給他看,胡先生飯店急需用人,就答應範某試用一段時間。中午飯店生意比較忙,範某稱想借胡先生手機給家人打個電話,胡先生當時沒有多想,就將手機借給了他。剛開始範某在飯店內,後來慢慢向外面走去。直到晚上也不見其人回來,於是胡先生就打電話報警了。

【普法】以借用的方式拿走手機是否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接警後,某派出所民警根據視頻監控及相關信息找到了範某,範某當場承認了自己拿走胡先生手機的事,後經民警普法宣傳,範某最終將手機歸還了胡先生。

就該事例而言,如果範某歸還了手機且對方諒解了他,民警會對他處以罰金,批評教育,可以不再追究其法律責任。

如果範某拒不歸還,那他就是非法佔有他人財物,屬於侵佔罪,是違法犯罪行為,可向法院起訴,要求其歸還手機,並可以按侵佔罪相關法律條文處罰他。

【普法】以借用的方式拿走手機是否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在此提醒大家:遇事需謹慎,認真核實他人身份信息;做人要誠信,不要因小利而深陷囫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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