懇請國家將婚內與他人通姦的行為 列為婚姻法規定的過錯

懇請國家將婚內與他人通姦的行為  列為婚姻法規定的過錯

近幾年離婚率急速上升


懇請國家將婚內與他人通姦的行為  列為婚姻法規定的過錯


最近幾年我國離婚率急速上升,不僅對子女成長、家庭穩定帶來了嚴重的負面影響,還嚴重影響了社會穩定。造成這種局面的因素有多種,其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就是婚內出軌,自1997年我國新刑法廢除通姦罪這一罪名以來,我國除了對黨員幹部婚內與他人通姦有相應的處分措施,對普通人婚內與他人通姦沒有任何處罰措施。


懇請國家將婚內與他人通姦的行為  列為婚姻法規定的過錯

妻子與他人通姦,丈夫捉姦在床


懇請國家將婚內與他人通姦的行為  列為婚姻法規定的過錯

妻子發現丈夫婚內出軌


為了保護無過錯方的利益,雖然婚姻法規定:“夫妻任何一方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但是離婚案件中無過錯方一般不可能取得對方重婚或與他人同居的證據,就連取得對方與他人通姦的證據都很難實。因有配偶者與他人通姦不屬於婚姻法規定的過錯,即便是無過錯方在離婚訴訟中能提供證據證明對方與他人通姦,也得不到任何損害賠償。因我國婚姻法沒有規定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導致離婚的在分割夫妻夫妻共同財產時應少分,所以重婚或與他人同居的過錯方在分割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原則上與無過錯方平分,那麼與他人通姦一方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更不會少分。

從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我國現行婚姻法對婚內出軌者以及婚內與他人通姦者沒有任何不利的措施,這樣會使某些道德敗壞者有恃無恐、變本加厲,這樣的行為不僅嚴重傷害了夫妻感情,還嚴重破壞了家庭穩定,已經成了家庭破裂的重要原因,如果婚姻法沒有規定婚內出軌者以及婚內與他人通姦者的處罰措施和損害賠償責任,對於無過錯者絕對是一種傷害。

因此,我認為國家應根據社會形勢對婚姻法進行適當修改,增加“有配偶與他人通姦導致離婚,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這一條款,將有配偶者與他人通姦的情形規定為導致離婚的過錯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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