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銷駕照後驅車遇事故,男子“靈機一動”遞給交警“舊”駕照【一線微觀】

5月1日凌晨0時許,在G15瀋海高速泊里路段發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輛重型貨車與另一輛私家車發生追尾,現場未發生人員傷亡。青島交警同三高速公路大隊三中隊警力趕到現場後,及時對事故現場進行了處置,就在辦案民警對雙方當事人開具事故簡易程序認定書時,民警發現私家車駕駛員趙某出示的駕駛證件有問題,後通過登錄公安網系統查詢後,未發現關於趙某的任何駕駛信息,趙某涉嫌無證駕駛。

經詢問得知,趙某之前曾考取過駕駛證件,後因涉嫌醉酒駕車被當地交警查獲後予以吊銷。趙某稱,由於適逢五一節放假,自己和家人們準備到外地遊玩,考慮到夜間高速公路上車輛少,自己便冒險開車連夜上路,沒想到在行車途中發生追尾事故,為了應付交警,自己臨時起意,順手將之前被吊銷的駕照掏出遞給了辦案民警。

隨後,巡邏民警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對趙某另外開具了一份處罰憑證單。依照相關規定,趙某因涉嫌無證駕車,被處以罰款1000元、並處15日內的行政拘留處罰;而該起追尾事故則由貨車駕駛人承擔全部責任。

吊銷駕照後驅車遇事故,男子“靈機一動”遞給交警“舊”駕照【一線微觀】

無證駕駛危害大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條規定:“駕駛機動車,應當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人必須經過培訓,達到規定的學時和里程,掌握了熟練駕駛技能,考試合格並取得了駕駛證,才能開車上路。

而無證駕駛是嚴重交通違法行為,是重大交通安全隱患之一。無證者大多未經過正規的培訓和考試,未取得駕駛證,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識、基本駕駛技能和安全駕駛心理,一遇突發情況驚慌失措、手忙腳亂引發交通事故,甚至車毀人亡,其危害主要有以下幾點:

一是擾亂道路交通秩序。無證人員缺乏交通安全法律知識,加之日常駕駛時規避執法檢查的心理而超速、超員、闖紅燈和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等現象司空見慣,影響到其他道路參與者正常通行和道路交通管理秩序工作的正常開展。

二是嚴重威脅自己和他人生命財產安全。因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識和駕駛技能,不遵守交通規則,而引發交通事故造成自己和他人的傷害,威脅自己和他人生命財產安全。

三是敗壞社會風氣。無證人員藐視法律,無視交通規則,輕視他人生命財產安全,此類現象的存在嚴重影響道路交通秩序,弱化群眾法制意識和安全意識。

四是誘發違法犯罪。因諸多原因,無證駕駛人員往往欠缺合法駕駛要件,加之車輛本身來源不明、手續欠缺等更易滋生和誘發超員超速、闖紅燈、酒後駕駛、交通肇事、盜搶等違法犯罪案件。


山東交警提醒:請廣大駕駛人引以為戒,遵規守法,平安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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