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門峽:這5家單位要人,全供事業編,不用筆試

三門峽:這5家單位要人,全供事業編,不用筆試

為大力引進優秀專業人才,根據《中共三門峽市委三門峽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優化人才環境加快推進人才平臺建設的若干意見》(三發〔2019〕18號)、《中共三門峽市委辦公室三門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的通知》(三辦〔2019〕17號)精神,決定面向社會引進人才20名。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進計劃

1.三門峽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擬引進人才3名;

2.三門峽市政府採購服務中心擬引進人才6名;

3.中共三門峽市委宣傳部互聯網輿情研究和應急保障中心2名;

4.三門峽市審計局電子數據審計服務中心4名;

5.三門峽市農業農村局農業技術推廣站2名;

6.三門峽市農業農村局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2名;

7.三門峽市農業農村局動物衛生監督所1名。

具體崗位及資格條件詳見《三門峽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等事業單位人才引進職位表》(附件1)。

二、資格條件

(一)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人員可以報名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有志於從事事業單位工作,並服從組織安排。

2.所學專業、學歷及相關條件與引進職位要求相符(參見微信後提醒)。往屆畢業生、2020年應屆畢業生、國境外高校畢業生均可報名,應屆畢業生截止2020年7月31日,應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博士畢業生放寬到2020年底。

3.身體健康,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良好的心理素質。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能報名

1.三門峽市轄區內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5.曾在公務員考錄、人才引進、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人員;

6.報考人員不得報考引進後即構成迴避關係的崗位;

7.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截止計算時間

本次人才引進凡涉及時間計算的,統一截止到2020年4月30日。、

三、引進程序

(一)組織報名

報名時間為2020年4月26日至4月30日17點,採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申報人員僅可申報1個崗位。符合條件人員如實填寫《三門峽市事業單位人才引進報名登記表》(附件2),並將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學歷認證證書、職稱證書等報名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掃描件及近期免冠照片電子版,發送至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應屆生須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取得的國外學歷學位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書面認證證明。郵件名稱統一為“××(申報崗位代碼)+××(姓名)”,且須在上班時間撥打電話0398-2928298確認報名成功。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貫穿引進工作全過程,凡查實申報人員不符合規定資格條件或提供的材料不真實的,隨時取消其申報資格。報名截止後,市委人才辦會同市委編辦、市人社局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審查結果電話通知考生本人。

(三)甄別人選

三門峽市農業農村局農業技術推廣站“50101”“50102”崗位,所有通過資格審查人員須參加實際操作測試,取成績前3名進入面試環節。

其他崗位根據崗位需求,按照學歷優先、名校優先、專業對口、以用為本的原則對人選進行排序,按照不超過1:3的比例確定意向人選名單,進入面試人選在三門峽人才工作網進行公示。篩選排序按照以下原則依次進行,直到排出順序為止:①優先選擇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其次選擇全日制碩士研究生。②按照清華、北大等名校人才,一流大學建設高校人才,一流學科建設高校人才的順序進行選擇(國外高校參照“QS世界大學綜合排名”中相當層次的國內高校進行排序)。③選擇所學專業與崗位需求專業相符或研究方向最貼近的人員。④在同等條件下,對比資格證書、工作經歷、榮譽獎項等方面情況,按綜合能力高低進行選擇。

引進人才實行結構化面試,重點圍繞求職動機、專業素養、溝通表達、綜合分析、應變能力等方面對應聘人員進行評價。農業技術推廣站“50101”“50102”崗位,總成績=實際操作測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根據總成績或面試成績,按1:1比例確定體檢、考察人選。體檢、考察人選在三門峽市人才工作網進行公示。

(四)體檢考察

組織體檢。市委人才辦統一組織,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辦法和標準。

組織考察。對擬引進對象,由用人單位選派熟悉組織人事工作的同志組成考察組,赴學校(應屆畢業生)或原單位(往屆畢業生)進行考察,無工作單位的往屆畢業生和國外高校畢業生,可採取到崗試用的方式進行考察(考察期一般為2個月)。考察期間,考核組須認真審核檔案,查看擬引進對象報名資料是否屬實、是否有違法違紀記錄等情況。

(五)公示錄用

公示。用人單位按1:1比例,以正式文件加蓋單位公章向市委人才辦報告引進人員名單,經審核後進行公示。

辦理引進手續。公示無異議的,市委人才辦、市委編辦、市人社局採取聯審聯批辦法,辦理編制人事手續。

四、有關待遇

1.引進人員解決財政全供事業編制,工資待遇執行全市統一標準。

2.引進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碩士研究生,分別發放安家補助10萬元和5萬元,3年內按40%、30%、30%的比例分批發放,3年內每年發放生活補貼18000元和12000元。達到三門峽市頂尖人才、領軍人才、高級人才認定標準的,按相應待遇落實安家補助和生活補貼。

3.引進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滿且考核合格的予以聘任,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4.引進人員在我市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5年內不得調出我市。引進人員未達到最低服務年限的,需退還發放的安家費和生活補貼。

本次引進工作有關事宜由市委人才辦負責解釋,引進全程須嚴格按照疫情防控工作有關要求組織實施。

諮詢電話:0398-2928298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來源:三門峽人才工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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