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復工的逐步推進,2019年度的個稅彙算清繳將在2020年4月1日至6月30日展開。
如果你有下列情形,可以嘗試通過個人所得稅軟件或稅務部門進行退稅。
情況一
綜合所得年收入不足六萬但交過稅的;
這種情況主要會表現在收入波動大的人身上,比如一月份收入10000元,交了稅,但全年收入加起來不足六萬元,這樣一月份的稅就是“多交”的,可以把錢退回來。
情況二
符合專項附加扣除的條件,但預繳稅時沒有扣除的;
所謂的專項附加扣除,實際就是專門給一些人的減稅福利。
目前一共有六種: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贍養老人。
符合這六種情況但沒有申報在平時享受減稅的,可以辦理退稅。沒申報過這些的,都去看看。
情況三
因年中就業、退職、部分月沒有收入等原因,導致前後稅收優惠政策不一致的;
情況四
沒有任職受僱單位,僅取得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通過年度彙算辦理各種稅前扣除的;
情況五
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的預扣預繳費率高於綜合年適用所得稅的;
稅率是根據收入不斷上升的,如果全年算下來多扣了,就可以辦理退稅。
情況六
預繳稅的時候,有該享受的優惠沒享受的;
情況七
有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捐贈支出,但預繳稅的時候沒有辦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