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銀行年底衝刺時,這些人再也沒有機會在銀行工作

雙"十一"剁完手,這一年也就快過完了,也快到各行各業盤點2019年業績的時候。當然,還有一個多月,對於沒有完成業績指標的人員來說,這最後一個多月的時間不能白白浪費,對於銀行從業人員更是如此。每年快到年底的時候,存款、貸款、三方存管、有效戶、ETC等各項指標如果有缺口,那必然是不斷衝刺,直到最後一刻。

在這樣一個忙碌的時間段,吉林省有些銀行從業人員卻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永遠喪失了在銀行工作的機會。截至10月末,吉林省共有5名前銀行工作人員受到了"禁止終身從事銀行業"的行政處罰,具體情況如下:

又到銀行年底衝刺時,這些人再也沒有機會在銀行工作

來源: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網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銀行業金融機構違反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家有關銀行業監督管理規定的,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除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至第四十七條規定處罰外,還可以區別不同情形,採取下列措施:

(一)責令銀行業金融機構對直接負責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紀律處分;

(二)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行為尚不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負責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

(三)取消直接負責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一定期限直至終身的任職資格,禁止直接負責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一定期限直至終身從事銀行業工作。

隨著國家對金融監管的力度不斷加強,對金融亂象治理的力度不斷加大,越來越多的違法違規行為也將得到綜合整治,強化金融行業對實體經濟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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