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出臺實施《關於深化消防執法改革的實施意見》

4月24日上午,四川省消防救援總隊聯合發改委、公安廳、民政廳、司法廳、住建廳、應急管理廳、市場監督管理局和四川省大數據中心,組織召開新聞通氣會,通報《關於深化消防執法改革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有關情況。


四川出臺實施《關於深化消防執法改革的實施意見》

《實施意見》提出,取消消防技術服務機構資質審批事項,加強監督抽查和違法懲戒,規範從業行為,通過簡政放權,在更大範圍、更深層次推進消防執法改革。
《實施意見》提出了4個方面15項具體任務。在簡政放權方面,取消、精簡了消防技術服務機構資質審批事項,簡化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進一步放寬消防產品市場準入限制;在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方面,實施“雙隨機、一公開”消防監管,實施分類精細化重點監管,實現消防安全風險監測、預警,提升監管效能,推動將單位履行消防安全主體責任情況納入信用監管平臺,強化火災事故倒查追責;在規範消防執法行為方面,實施消防執法全過程記錄、法制審核、執法公示三項制度,明確消防指戰員、文員等人員的執法資格管理要求,建立健全消防執法責任制和執法質量終身負責制,進一步強化內部監督制約;在便民利企服務方面,清理消防執法領域於法無據的證明材料,修訂完善《四川消防“放管服”改革十五條措施》,優化申報方式、簡化辦理流程、縮短辦理時限、提升消防窗口服務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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