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年间的“采生折割”案

前言:“采生折割”按现代话说就是活取人的器官,非常残忍!在大清一朝,对“采生折割”案凶犯惩戒的规定非常严厉:凌迟处死!

凡采生折割人者,凌迟处死。财产断于死者之家,妻子及同居家口,虽不知情,并流二千里安置。为从加功者,斩。财产家口不在断付应流之限。 ……《大清律例》

大清年间的“采生折割”案


案发经过

大清乾隆年间,江苏震泽县(今江苏省吴江县)有一个神棍,刁民潘鸣皋,整日里好吃懒做,游手好闲,招摇撞骗。一天,潘鸣皋无意中听说一个叫顾景文的神棍用孩童做药引子炼制丹药,可医百病,且有病治病,无病延寿。

潘鸣皋听后,心里的小算盘扒拉得噼里啪啦直响:我要是有了这等本事,何愁没有钱花?看现在穷困潦倒,何不前去拜师学艺!以后也图个荣华富贵!遂跟随顾景文学习炼丹。

潘鸣皋刚开始炼丹的时候,不敢用活着的小孩做药引子,见谁家的孩子夭折了,等下葬后再去挖开墓葬,偷回来取出孩子内脏炼丹。顾景文见后告诉他:你这样炼丹可不行,不能用死去的孩子,要用活着的!

潘鸣皋听后心里直犯怵,下不了手,可没有办法,就托自己的好朋友李元芳给自己物色小孩,带来杀掉取出器官炼丹。

一天,李元芳见街坊徐惟恒的孩子一个人在街上玩耍,见四周无人,李元芳用糖果引诱小孩至一僻静之处,抱起来就走,交给了潘鸣皋炼丹。

大清年间的“采生折割”案


初审

案发后,苏州安巡抚迅速派人将此二贼捉拿归案,二贼供认不讳。安巡抚判决如下:刁民潘鸣皋,绞监侯;李元芳,遣刑。

遣刑,类似于流刑,不过比流刑重,分两种情况:遣4000里以及烟瘴地方安置,罚劳改12年;新疆当差12年。

案子判决后,安大人立即上报刑部。

刑部审查后的批复

像潘鸣皋这样的奸徒,祸害人间,流毒无穷!按“采生折割”的规定,怎能判绞监侯?同案犯李元芳,罪大恶极,怎么判了遣刑?实属情重法轻。对于“采生折割”案的判决,决不能心慈手软,若不加以严惩,必将祸患无穷。今予以驳回,再行严审。

再审

潘鸣皋、李元芳斩立决。

大清年间的“采生折割”案


后语:“采生折割”细思极恐,原来大清年间也有这样的事,大清“采生折割”的凶手处罚各位严厉:凌迟处死!不过苏州府自始至终没有判凌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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