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邊縣紀委監委對扶貧領域受處分人員進行“回訪教育”

“我作為一名老黨員,本應起到模範帶頭作用,但在脫貧攻堅工作中,利用職務便利,收受他人財物,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在脫貧攻堅大局中產生不良影響。受到處分後,在黨組織的談心談話、鼓勵支持下,我深刻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努力在脫貧攻堅的戰場上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一位受處分黨員在接受回訪教育時這樣說。

近日,按照省紀委扶貧會議和市紀委要求,定邊縣紀委監委對2019年以來因扶貧問題給予黨紀政務處分,且在處分期內的受處分人員進行了回訪教育。

01 創新回訪教育方法

區別不同對象,根據不同情況,“因人施教”“對症下藥”,採取多樣的方式方法進行回訪教育。在與受處分人員當面談話的基礎上,將回訪教育人員與其所在單位緊密聯繫,本著“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原則,將回訪結果及時向受處分人員所在單位反饋,加強對黨員幹部的日常教育監督管理,達到了“回訪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

02 壓實回訪教育責任

明確責任分解,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堅持“誰處分誰回訪、分級負責”的原則,層層落實責任範圍。鄉鎮紀委辦理案件的受處分人員由鄉鎮紀委回訪,其他受處分人員由其所在單位的紀委和派駐紀檢監察組回訪。對應開展回訪教育工作,但未開展的行為,追究相關單位及人員的責任。


03 提升回訪教育效果

為幫助仍在處分期的受處分人員真心認錯悔錯改錯,鼓勵受處分的黨員幹部放下思想包袱,激發他們的工作熱情。該縣紀委監委將回訪教育結果與恢復黨員權利相結合,切實把回訪時受處分人的認錯態度和工作態度作為恢復黨員權利的重要依據,教育和挽救受處分人員,使受處分人員重築“警戒線”,正確對待違紀事實,及時改正,勇於擔當,輕裝上陣。

據統計,2019年以來共辦理群眾身邊扶貧領域問題案件40件,其中給予組織處理26人,黨紀政務處分40人,仍在處分期的有32人。此次開展回訪教育工作,體現了組織對受處分人員的關心愛護,讓他們提高認識,真正改正錯誤,煥發出新的工作熱情。

供稿:馮莉 趙鵬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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