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河法院行政爭議化解中心訴前化解5起行政爭議

三河市行政爭議化解中心成立以來,三河法院充分發揮職能優勢,加強與行政機關的協調配合,強化行政爭議訴前化解、行政案件協調解決,取得積極進展。第一季度,該院共訴前化解行政爭議5件,其中化解行政訴訟案件4件,化解非訴執行審查案件1件。

一是府院搭臺,合力解決產權糾紛。堅持府院聯動、密切聯繫、通力配合,認真有效開展訴前勸導,運用行政機關的組織優勢和法院的專業優勢,實現了更多行政糾紛解決在早、解決在小。在三起不動產權證書案件中,三河法院同三河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研究探討解決方法時,建議其立即組織當事人進行訴前化解工作。經反覆溝通協調,三起案件均達成和解,當事人撤回起訴。

二是釋法明理,妥處強制拆除糾紛。依託行政爭議化解中心這一平臺,為當事人提供專業性司法指導,確保調解權威高效。當事人張某因違建拆除一案,主動來到行政爭議化解中心尋求司法援助。三河法院結合案件詳細情況,釐清爭議焦點,向張某細講拆遷法律法規,分析案件敗訴風險,最終通過釋法明理做通了張某工作,其主動配合撤回了起訴,避免了訴訟糾紛。

三是信息互通,凝聚守法護法共識。三河法院建立了與行政機關行政爭議化解聯席會議制度,定期交流行政審判與行政執法的新情況,及時發現並解決問題,實現信息互通,資源共享,推動工作有效持續開展。在三河市運輸管理站與王某的非訴執行罰款一案中,三河法院與運管站召開聯席會,詳細掌握案情,經確認執法行為有效後,主動找到當事人王某進行政策解讀,最終促使王某自願上交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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