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十狀元之四:黃土難埋:張唐卿

要說另一位青州藉狀元,先說韓琦。

青州十狀元之四:黃土難埋:張唐卿


韓琦是宋代以後,特別著名的人物。只是現代人大多不知。李清照的父祖,就是出自韓琦門下,這還是李清照很感驕傲的。明朝的青州人馮琦,就是父親為讓他成為韓琦,才給他取下的這個名字。馮琦也就未負厚望,以致被稱為“文學之冠”、“文學名臣”、“人品事業,宇內第一”。
韓琦本人,19歲參加科考,沒中狀元,是個榜眼。這人學識淵博,膽識過人。他30歲那年,還是個小官。他看到全國遭受大災,到處出現流民,甚至餓殍遍野。宰相們的工作又極不得力,致使那災情慘狀愈演愈烈。這本與韓琦無關的事,卻刺痛了他的心。他當即向趙禎皇帝上疏,疏文言辭激烈,毫無避諱。他說當時那4個宰相,“貨賂公行”,“因緣請託”,“罕見建明”,若長此以往,大宋80年基業,必將“恣其毀壞”。趙禎皇帝也便認了真,一日之內,就把那4位正副宰相,全部罷免。
韓琦這一作為,創造了中國歷史上的一個獨一無二。
事後,王曾極富感慨地說:
“今言者不激,則多畏顧,何補上德?如君言,可謂切而不迂矣!”
王曾說,現在對皇帝講話的人,詞句過於謙恭,這是多有擔心和顧忌,這對皇上的德行有什麼增益?如韓琦君所言,真算是精當懇切,毫無迂腐!


這王曾,居然也是個以人民利益為重的,半點也沒想到保護幹部,並不覺得那4個宰相的下場,有什麼可惜。
這當然不是王曾一個人的看法,所以,韓琦被歷代所重的原因,只此一件,大約也就可以一葉知秋了。
就是這個韓琦,曾在淄州(今山東淄川)任通判。通判相當於副太守,又兼著相當於紀委書記的角色。這日,有位17歲的少年,慕名前來求教。韓琦一見這孩子,舉止文雅,彬彬有禮,心下就有些喜歡。看過他的幾篇詩文,與他交談之後,韓琦又發現他才華橫溢,文思飛動,也便由衷欣喜。從此,韓琦就與這孩子,結為忘年交。
這孩子,就是青州人張唐卿。
青州與淄州,只有一水相隔。此後,張唐卿就時常趕來,聆聽教誨。韓琦的苦心也未白費,幾年後的景祐元年(1034),趙禎皇帝親自主持他親政後的第一次科考。他很想表現自己的公正,這就挑選張唐卿,做了狀元。
是年,張唐卿25歲。
趙禎還想體現他對人才的重視,直接就任命張唐卿,做了陝州(今河南三門峽市)通判。張唐卿跟他老師在淄州時,一樣的職務了。
張唐卿這個毫無治政經驗的年輕人,打理起政務來,卻舉重若輕,且極有創新精神。他曾遇到這樣一樁特殊案件:

有個青年,母親改嫁之後不久病故。那青年,為了已故的父親與母親相聚九泉,他就偷挖了母親的墳,運回遺體,與他亡父合葬一處。
當時,這是盜掘墳墓,刑事犯罪。
被掘墓的一家,可就憤恨了,立即就將那青年告到官府,要求嚴加治罪。初審時,那青年也果然被判罪。
張唐卿複審。他首先發掘被告人的犯罪動機。結果發現,此人原是出於一片孝心,只為了父親不在地下孤獨無依。這就引發了張唐卿的思考:
此人雖然觸犯法律,但他對待父母的情思,卻是令人讚歎。
於是,張唐卿就對被告人嚴肅教育一番,並作出一個奇異的改判:
今後定當遵法守法。若兩年之內再有違法,一併治罪。
這就把那青年釋放了。合葬的墳墓既已修成,就不便再打擾先人了。
張唐卿這一判決,相當於今天的判刑兩年,緩刑兩年。當時卻沒有法律依據。有人考證,“緩刑”就是張唐卿首創的。
結果,張唐卿考中狀元的第3年,父親突然病逝。張唐卿傷感至極。父親剛剛將他撫育成人,父親就這樣暴卒而去。張唐卿早已準備好的感恩、報答,上天沒有給他留下實現的機會!

他越想越痛,也就忘了節哀對於生者的重要。結果就悲傷過度,大口吐血。那時的醫療條件也太差了,28歲的張唐卿,也便與父親一起,埋在青州的土地上。
原來,人的德才無論多高,也無法為脆弱的生命增加絲毫韌性。
韓琦聞聽張唐卿去世,簡直太傷感了。這樣做得道德文章的青年,世間並不多見。然而,天不能死,地不能埋的少年俊才,就這樣一朝夭折了。
韓琦無法將張唐卿喚醒,卻發誓讓他永遠站立著。於是,他研淚作墨,為張唐卿撰寫了一篇墓誌銘。
可是,碑石也不是永恆的,今天已經看不到了。 (馮蜂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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