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充和手抄卞之琳的《斷章》。 (作者供圖/圖)
文化圈內,有很多被傳為美談的情戀故事,比如胡適與曹佩聲、韋蓮斯以及眾多“星星”周旋,徐志摩與張幼儀、林徽因、陸小曼愛怨交加,郁達夫與王映霞的好聚難散,吳宓狂追毛彥文,也包括卞之琳苦戀張充和。
關於卞之琳苦戀張充和,2013年,蘇煒採訪執筆的《天涯晚笛——聽張充和講故事》中披露,晚年的張充和說:早在1933年認識卞之琳後,就一直收到他的信,“至少有過百封信”,他還“拼命寫詩,寫了很多無題詩”,“前後持續的時間大概有十年”,但自己“從來沒有答應過他,更沒惹過他”。因為“他是另一種人,很收斂,又很敏感,不能惹,一惹就認真得不得了,我們從來沒有單獨出去過,連看戲都沒有一起看過”。“我年輕的時候愛玩”,但“常常和別的人單獨出去玩的。唯獨就是不能跟卞之琳單獨出去,我不敢惹他”,所以說他是“有點一廂情願”、“典型的單戀”,我和他之間“實在沒有過一點兒浪漫。他詩裡面的那些浪漫愛情,完全是詩人自己的想象”,是“一個‘無中生有的愛情故事’,說‘苦戀’都有點勉強”。
本來,卞之琳苦戀、苦追張充和十餘年最終也沒有牽手走一程,就容易被人解讀成單戀、一廂情願,再加上張充和在晚年以當事人自述的形式這麼一確認,就更加坐實了這一結論,連一向以善質疑相標榜的學術界甚至以獵奇挖人隱私為能事的娛樂八卦界,很多年來都沒有人提出過質疑,真正達成一種和諧統一的局面。
一個簡單的常識是,即使苦苦戀愛中的男人都是十足的傻瓜,但十餘年的時間,如果女方真的一點機會都不給,即使是再一往情深、“認真得不得了”的男人,也早就偃旗息鼓或重打鼓另開張了。當然這只是憑常識判斷,對於那些掉進情網拔不出來的人,可能並不適用。
那麼,卞之琳與張充和之間的真實情形到底怎麼樣呢?這個問題,各種回憶文章多有佐證,包括卞之琳本人的很多說辭,也可以為證。不過,前些年裴春芳博士發現的新資料,或者更值得一說。即北嶽文藝出版社的《沈從文全集》中的《摘星錄》,實際是連載於1940年香港《大風》雜誌的《夢與現實》的修改稿;同在《大風》雜誌1941年連載的《摘星錄》,還有另外一個名字叫《綠的夢》,雖與全集中的《摘星錄》名字相同,但內容截然不同,且未收入全集中。
當這兩部小說被裴春芳、解志熙等研究者定位為自敘傳或寫實小說的結論後,那麼關於沈從文、張兆和、張充和與卞之琳之間複雜的人物關係和情感糾葛也就可以對號入座了。儘管這樣的對號入座充滿了文學性、戲劇性,也讓世俗人多了茶餘飯後的談資並且很是道德崇高了一次。
在《夢與現實》中,裴春芳、解志熙等學者認為,沈從文安排了四個人物,即老朋友——沈從文、老同學——張兆和、大學生——卞之琳、她——張充和。暫且不管“老同學”與“她”的愛戀糾葛,單看“老同學”是如何描述“大學生”卞之琳的。
小說中,“大學生”第一次被描寫是這樣的:“她”因為抵補空虛,所以“生活上來了一個平常大學生。為人極端平常,然而外表好像很老實,完全可靠,正因為人無用也便無害,倒正好在她生活中產生一點新的友誼。……隨後是性情上的弱點,不知不覺間已給了這個大學生不應有的過多親近機會”。從這一句話中可以斷定,至少在小說中的“老朋友”看來,“她”給了“大學生”“過多親近機會”。
具體都有哪些“親近機會”呢?小說在後面有多處交代,比如其中寫道:“大學生無事可作,只能看看電影,要她去就不好不去”;“到末後反而還是照習慣跟了那個大學生走去,吃吃喝喝,也說說笑笑,接受一點無意義的恭維”;“她與大學生玩到半夜迴轉住處”。接下來小說還用了一大段文字描寫“大學生”到“她”家,約“她”看電影,但因為二人爭奪一朵小白蘭花,“她”生氣了,說不去看電影了,“大學生”臨走說“我買了票子等你,你來了,我很快樂,你不來,我就要生氣失望,喝酒,失眠,你怕不怕”,而“她”坐著生了一會兒氣後,“覺得剛才不應當使大學生掃興。趕忙把鏡子移到桌子邊,開了燈,開了粉盒,對鏡勻抹脂粉。一點鐘後,兩人已並排坐在電影院裡柔軟椅子上,享受那種現代生活,覺得是一對現代人了。到散場時,兩人都好像從電影上得到一點教育。兩人在附近咖啡館子吃了一點東西,又一同溜街”。
在這些原文徵引中,只要稍具常識就可以辨別出“她”給了“大學生”足夠多的“親近機會”,其中包括兩人一起看電影、吃飯、逛街、喝咖啡、鬧彆扭又和好、玩至半夜等。當然同時也可以看出,“她”確實不怎麼愛“大學生”,並沒有在其身上投入過多的情愫,二人之間的親密接觸,的確很幼稚、枯燥、無聊。或者借用小說的研究者的分析,更多的是為了打掩護,為了排除和化解“老同學”對她的猜忌。“大學生”呢,僅通過這一段描寫就可以看出作者並不是很欣賞他,而且大有將其塑造成柔弱、窩囊型男性角色的傾向和嫌疑。不管質量如何,從事實和行為上看,小說也實實在在地描寫了“她”的確與“大學生”有過多次一般戀人常有的戀愛舉動,或者說她實實在在地“惹”了他卻“又不理他”,他們之間至少在事實上有過浪漫的拍拖。
如果對號入座或還原一下現實生活,可以明確卞之琳跟別人說張充和對自己“有意思”,並非是主觀想象和刻意吹牛,而是真真切切的現實感受。儘管從事後的結果看,這一切確實像一場戲。
明明是一場真實的愛戀——雖然很大程度上是單戀,為何當事一方非要不承認呢?
2010年12月17日,《文匯讀書週報》上曾登載過章潔思的一篇文章《寫在一張紙正反面上的兩封信》,內容涉及1949年4、5月間女作家方令孺寫給遠在美國的崑曲家張充和,其中有這樣一句話:“聽說卞之琳回到北平了,還是那樣以自我為中心。聽說很恨從文,說從文對不起他,而他竟忘了從文對他的好處。”
方令孺當時在上海,是如何獲知剛回國——北京——不久的卞之琳痛恨沈從文的消息呢?這個原因不好考證,但1949年4月8日卞之琳確實給在上海的同是沈從文好友的巴金寫過信,信中這樣寫道:“從文糊塗,暫在醫院休養,害得三姐真苦。私交上講他實在太對不起我,可是我總不願對不起人家,我到了,出於不得已,還是去看他。”
略熟悉現代作家交往錄的人都知道,自從徐志摩中間做介紹後,沈從文與卞之琳就結下了不解之緣,他先是在詩集《群鴉集》的“附記”中稱讚卞之琳的詩“即或表現到一種最高的德性,作品有不可磨滅的光輝”,為此卞之琳感動得專門跑到青島去感謝這位素未謀面的伯樂;之後的1933年春,沈從文用跑當鋪得到的30銀元資助卞之琳出版詩集《三秋草》,為此卞之琳再次感動得在版權頁上印上“發行人:沈從文”的字樣。僅這兩件事,足可以證明沈從文與卞之琳之間的深厚情誼,何況在那之後,很少寫作新詩的沈從文操刀寫成詩作《卞之琳浮雕》;在1936年卞之琳失業生活沒有著落時,沈從文不惜給胡適寫信求情為其尋求翻譯的工作。
既然有這樣深厚的友情,那沈從文與卞之琳之間為何會存在“恨”“對不起”這樣的關係呢?
通過卞之琳給巴金的信看,顯然不是方令孺信中所說的“那樣以自我為中心”,因而“忘了從文對他的好處”,其中必有旁人所不知的蹊蹺。楊健民先生在《中華讀書報》上刊文《卞之琳為何埋怨沈從文?》,針對張充和的丈夫傅漢思的回憶文章《我和沈從文初次相識》中所記:“過不久,沈從文以為我對充和比對他更感興趣。從那以後,我到他家,他就不再多同我談話了,馬上叫充和,讓我們單獨在一起”。結婚一個月後,“充和同我離開北平經由上海來到美國”。對此,作者議論說:“這在他人看去,再正常不過。可卞之琳卻不如此想。等他從牛津回國,張充和已與傅漢思雙雙飛到大洋彼岸。這一肚子的怨氣,他撒到了沈從文的頭上。也許他覺得,你沈從文明明知道我在追求張充和,你卻不給老朋友我關注著,還讓他們戀愛成功,以致結婚;你還充當介紹人……這份激憤心情,才有了‘他實在太對不起我……’的深深埋怨。”作者還進一步“遷怒式”地說:“在今天人看,雖然卞之琳由‘愛’生‘埋怨’的情緒可以理解,可總覺著‘洩’在沈從文身上不是地方。沈從文畢竟做了那麼多支持卞之琳的事情,僅僅不顧自己還在當東西之時,拿出錢來為卞之琳出版詩集一件事,也足夠讓人終生感懷了。”
楊健民先生在文章中的分析,初看上去固然很有道理,起碼邏輯上也解釋得通,不過正如在研究者柳存仁、糜華菱、裴春芳等發現了沈從文1940年代發表在香港《大風》雜誌的幾篇佚文,例如影響最大的是《夢與現實》《摘星錄——綠的夢》後,這個分析和邏輯,遇到了挑戰,因為結合這兩篇新發現的小說,再加上此前一直朦朦朧朧的散文《水雲》《燭虛》等,裴春芳2009年撰寫並發表了考據型文章《虹影星光或可證————沈從文四十年代的愛慾內涵發微》,認為這兩篇未收入《沈從文全集》的充滿“桃紅色”愛慾小說中的女人物原型,並非是通常所說的高青子——沈從文的一個緋聞女友,而是張兆和的妹妹張充和,然後據此推測並進而肯定小說是沈從文與張充和“愛慾體驗的記錄”。商金林教授對此有不同意見,公開撰文《關於考釋的若干商榷》分別從女主人公(張充和)的生日、膚色、1937年青島時在曲會、《〈白玉蘭花引〉跋》等幾個方面予以反駁,不能不說很有說服力。
就在事情可能要翻轉的時候,裴春芳在2011年的《名作欣賞》上發表答辯文章《關於張充和先生的生日、假名及其他——答商金林先生》,部分地回應和否定了商金林教授提出的幾個質疑。
同時,作為導師的解志熙教授在2012年以近十萬字的長篇文章《愛慾抒寫的“詩與真”——沈從文現代時期的文學行為敘論》進一步給出分析和論證,將裴春芳的考證詳加坐實。解志熙教授在文中寫道:“1938—1940年間沈從文的新戀情委實很特殊,所以讓他非常的激動、相當的痴狂,而又給人別有隱情、非常忌諱之感。”“沈從文是個好小說家,也是個善良的好人,但未必是個好丈夫,結婚以來總是難改浪漫習性,不斷出軌,以至於愛上自己的小姨妹子也即張兆和的妹妹”。文章除了進一步分析、考證和索引外,還提到與沈從文同時代的作家吳組緗,在和方錫德教授對談時直言不諱地說:“他(指沈從文——本文注)自己更差勁,就寫些《看虹》、《摘星》之類烏七八糟的小說,什麼‘看虹’、‘摘星’啊,就是寫他跟他小姨子扯不清的事!”並說其中的一篇抒寫之露骨達到了“採葑採菲,及於下體”的程度,“創作趣味多低下啊”。
如果裴春芳、解志熙等學者的研究結論能夠得到確認,不但楊健民的分析和商金林的辯護都不能成立,而且問題也由文學作品的考證挖掘、全集的選編的遺漏等學術層面轉向了世俗倫理與非分愛情層面,這大概的確是超乎研究者們預期的。
按照現代社會的一般觀點,沈從文的這種非分愛情肯定會遭受大眾的口誅筆伐,坊間確實也早有各種“渣男”的指責,但是一般狀態和觀念下,還有特殊狀態和觀念,比如就沈從文的這一問題,如果時空置換到湘西,就不會產生太大的社會輿論,因為一個同樣出身於湘西的名作家朋友,就曾經當面回答過筆者的疑問。他說:至少在民國那時候的湘西,沈從文這樣的問題雖不至於鄉俗提倡,但是如果發生了,也不會雞飛狗跳、軒然大波,大家會比較看淡。
即使進城後,沈從文始終自居“鄉下人”,他還強烈地表達過:“我是個鄉下人,走到任何一處照便都帶了一把尺,一把秤,和普遍社會總是不合。一切來到我命運中的事事物物,我有我自己的尺寸和分量,來證實生命的價值和意義。我用不著你們名叫‘社會’為制定的那個東西,我討厭一般標準,尤其是什麼思想家為扭曲蠹蝕人性而定下的鄉愿蠢事。”他甚至這樣直白地表達:“人是什麼?是一種生命體。生命的躍動與解放便是最高的意義。生命在生活中流動,我們生活中到處是偶然,生命中還有比理性更具勢力的感情。一個人的一生可說即由偶然和感情乘除而來,你縱然不迷信命運夕新的偶然和感情,可將形成你明天的命運。意志和理性對命運的作用很小。”
世俗和人情社會中,人們習慣按照自己的道德、倫理、習俗去看待周邊的人和事,但是世界很大,文化、觀點和習俗豐富多元,作為第三者,應該本著理解的而不是動輒揮舞道德大棒和市井小民的心態去看待另外的奇觀異景才是。
張充和書贈姐夫沈從文。 (作者供圖/圖)
1945年,卞之琳接到英國文化委員會的邀請,正在猶豫是去英國做交流還是留在國內繼續苦追張充和時,沈從文在同年9月25日給他寫了一封連總結帶鼓勵的信。信中,作為好友,沈從文一方面為卞之琳分析了苦追十餘年而沒有收穫到愛情的原因,即他“生命中包含有十九世紀中國人情的傳統,與廿世紀中國詩人的抒情,兩種氣質的融會,加上個機緣二字,本性的必然或命運的必然都可見出悲劇的無可避免”;另一方面勸導卞之琳去英國用文學來轉化其被壓抑的愛慾:即“不妨將寫詩的筆重用,用到這個更壯麗的題目上,一面可使這些行將消失淨盡而又無秩序的生命推廣,能重新得到一個應有的位置”,消耗“一部分被壓抑無可使用的熱情,將一個‘愛’字重作解釋,重作運用”。大概正是因為這封信,鼓足了卞之琳遠赴英倫的信心。
偏偏不巧的是,待卞之琳1949年初即將要回國前,卻不知從哪裡得知了內情,於是感覺被欺騙又陷於痛苦之中的他,在1949年1月託同是沈從文朋友的王遜副教授替南開大學轉來之前他借的15美元還給張兆和,只是因為當時張兆和並不瞭解卞之琳為何沒回國就著急還錢的實情,所以沒有把錢留下,並在信中告訴在清華休養的沈從文說:“我想既然之琳快回來,他一定需要錢用”。隨即不久,張兆和大概知道了卞之琳還錢的意圖,於是在兩天後給沈從文的信中說:“後來王遜提起另一個人,你一向認為是朋友而不把你當朋友的,想到這正是叫你心傷的地方……我忍不住就淌下眼淚來了。”沈從文則在覆信中說:“莫再提不把我們當朋友的人,我們應當明白城市中人的規矩,這有規矩的,由於不懂,才如此的。”張兆和和沈從文的通信所提及的“一個人”,指的就是卞之琳。
可見在1949年1月間,卞之琳的遷怒、怨恨以及沈從文和張兆和之間的抱怨,已經無可救藥般地產生了。儘管如此,等到卞之琳經香港轉到北京後,得知沈從文自殺在醫院中養病,為人厚道或“總不願對不起人家”的卞之琳,還是念及舊情或人道主義,去醫院禮貌性地看望了沈從文。
以上可以說大體還原了幾個人之間的愛恨糾葛。作為旁觀者,並非要以世俗的倫理和道德去評判這幾位文學界的名作家的恩怨情仇,孰是孰非,因為這都是個人私事、私情,但是有關《沈從文全集》中遺漏或同名替換的作品,尤其是那些近似自敘傳又彷彿抽象的抒情文字,得到一定程度的解決,也算是研究者的一份職責和收穫。
順便說,卞之琳知道詳情後,曾一氣之下將他歷時近十年的以自己和張充和戀愛為原型的長篇小說《山山水水》付之一炬,讓現代中國文壇失卻了一部重要作品。當然,也不要以為卞之琳這一舉動,意在徹底忘記和斷絕那一段情,從而老死不相往來,1980年他去美國訪問時,還是去見了恨茲念茲的張充和,並從她那裡帶回了兩封信的影印件,其中就有方令孺1949年寫給張充和說卞之琳恨沈從文的那封信。這一段近乎曠世的情緣愛恨,能夠有這樣一個結局,可以說是讓人得到很大的安慰。
商昌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