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蚌埠要闻及抗击疫情快报

1、4月23日安徽省报告无新增病例,尚在医学观察无症状感染者2例

2020年4月22日0-24时,安徽省报告无新增本地确诊病例,无新增本地疑似病例,无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截至4月22日24时,安徽省累计报告本地确诊病例990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984例,累计死亡病例6人,累计报告境外输入确诊病例1例。尚在医学观察77人,累计医学观察29226人。

2020年4月22日0-24时,安徽省报告新增无症状感染者0例,转为确诊0例,解除隔离0例。截至4月22日24时,尚在医学观察无症状感染者2例,其中境外来皖(返皖)1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均已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来源:健康安徽

2、蚌埠要发消费券了!4000万!餐饮、百货、家电数码、汽车一大波消费券等您拿!

4月23日,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蚌埠市促消费提信心稳增长行动方案》。近期,蚌埠市计划向市场投放4000万元消费券,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助力全面复工营业,加快经济全面复苏。据了解,首轮发放时间初步定于4月30日,即领即用,领完即止,有效期7个自然日,过期失效。活动自4月下旬开始,每周末投放,初步安排四轮。消费券发放范围为全体在蚌人员(不限户籍)。

开展消费促进四大行动

(一)寻味蚌埠行动。促进市民和游客进饭店、进餐厅消费,共向市场投放800万元餐饮消费券。消费券在自愿申请并通过审核的餐饮单位使用,且在商家自主折扣基础上使用。

(二)全城热购行动。促进市民在日用百货等方面的消费,共向市场投放1200万元消费券。消费券在自愿申请并通过审核的百货商场(购物中心)、专卖店使用,且在商家自主折扣基础上使用。

(三)智慧生活行动。促进市民节能家电、智能手机等消费,共向市场投放总金额1200万元消费券。消费券在自愿申请并通过审核的商贸企业网点使用,且在商家自主折扣基础上使用。

(四)汽车嗨购行动。促进汽车消费,共向市场投放800万元汽车消费券。凡在本市购买家用小客车和纳税的, 消费券在自愿申请并通过审核的销售汽车商家使用,并在商家自主折扣基础上,每台车给予1000元购车补贴。

消费券投放方式及数量

公众从支付宝平台搜索“蚌埠”进入“蚌埠消费券”页面,点击申领,具体使用规则详见支付宝平台页面。

消费券共投放总金额4000万元,其中:市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2000万元,参与活动的县、区(开发区)财政按1:1配套,并根据辖区内商家消费券抵用情况据实结算。按照餐饮、百货、家电数码、汽车4个类别,分4轮投放。首轮投放15万张消费券。后续将通过大数据对公众消费倾向、各类消费券使用率等信息进行分析,及时调整下一轮消费券投放类别和金额配比,将使用率低的消费券类别额度适当减少、使用率高的消费券类别额度适当增加。

公众获取消费券后,可在符合条件的参与商家进行消费,满足消费券使用金额部分,消费券自动生效,抵价相应金额。每个类别消费券,每人每轮活动只能申领1 张消费券,逾期未使用自动失效,并滚动到下一轮投放。

来源:蚌埠市人民政府发布

3、蚌埠市中心血站新标志出来了!

为加强血站文化建设,突出无偿献血事业奉献、博爱的理念和行业特点。日前,市中心血站几经易稿,确定了新标志(LOGO)见下图。

4月24日•蚌埠要闻及抗击疫情快报

新标志主要由红十字、橄榄枝、爱心及血滴图案构成。交织相连的爱心寓意社会大众的奉献爱心和血站爱心服务始终相连在一起,两个字母BB即代表蚌埠之意,绿色的橄榄枝寓意生命健康和幸福平安。整体稳重又不失活泼,简洁大方、圆润灵动。

来源:蚌埠日报全媒体

4、大量的奖补来了!蚌埠出台12条新政策支持商贸业稳定发展!

新冠肺炎疫情还未结束,企业复工与发展依然面临很多困难,为支持企业渡过难关,蚌埠市持续加大扶持力度。近日,蚌埠市发布了《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商贸业稳定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提出十二项措施,根据企业不同类型和实际需求,对在蚌埠市登记注册从事的批发业、零售业、住宿业、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等商贸企业进行全方位的扶持。十二项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鼓励商贸企业保障供应

1.保障生活必需品供应。对在疫情防控期间有效落实防控措施,承担并完成粮油肉蛋奶和蔬菜等生活必需品保供任务的市区农产品批发、品牌超市和其他应急保供商贸企业,给予一定补贴。具体措施是:对日均供应蔬菜达到500吨、储备达到1500吨的农产品批发市场,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补,同时市场举办者或经营管理者,要相应给予市场内生鲜蔬菜批发经营户场租或房租补贴。对直营连锁门店30个以上的大型连锁超市,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限额以上(含新申报)生活必需品保供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2.创新流通方式。鼓励餐饮企业提供团餐服务和网络配送,鼓励商贸企业发展新零售和无接触配送,利用互联网开展订购、配送等营销服务。对上半年提供团餐服务达200万元限上住餐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上半年网上零售额达200万元限上零售企业、500万元限上批发企业,给予网络推广营销费30%补贴,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

3.支持商贸企业复工复业。鼓励商贸企业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业,对2020年上半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累计实现正增长、增幅达到10%的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参照其上年月度平均纳税额对地方财政贡献,分别给予半个月、1个月一次性奖励。奖励资金由企业所在县区负责兑现。

二、降低商贸企业运营成本

4.减免中小微商贸企业房租。对承租本市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微商贸企业(含个体工商户),防疫期间前3个月房租全免、后期(6月底前)减半。对承租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适当租金。

5.减免相关税费。依法执行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政策。对因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商贸企业,可依法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 3 个月。

6.降低水电气成本。比照中小微工业企业疫情期间用水用气价格,商业用水、用气价格均下调 10%(执行期限2020年2月、3月、4月)。对疫情防控期间符合条件的企业,执行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自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止,除高耗能行业用户外,现执行工商业及其他单一制和两部制电价的电力用户,统一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商业水电气新价格政策同比执行。

三、激发商贸企业活力

7.支持批零住餐企业“小升限”“个转企”。积极引导推动个体工商户转为法人企业、符合条件的批零住餐企业升限入库。给予首次新增入库的限上企业5万元一次性奖补。对因“小升限”“个转企”增大税收成本的商贸企业,参照其连续三个月上缴税收情况,由各县区给予企业一定补贴,市级对各区补贴部分不参与税收分成。

8.支持商贸企业组织开展各类促销活动。鼓励各类商贸行业协会等组织开展各类消费促进活动。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进一步简化优化户外营销活动审批流程,公安交管部门加强道路交通秩序保障。支持利用公共场馆、场地等开展消费促进活动,对利用国有资产开展的消费促进活动免收场租费用。适时启动消费券活动,具体实施办法另定。

9.阶段性减免商贸企业社会保险费及减轻公积金缴存负担。执行中小微企业社会保险费阶段性减免政策和 2020 年失业保险费返还政策。执行企业职工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和严重困难企业缓缴政策。受疫情影响导致经营困难的商贸企业,2020 年 6 月底前可以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

10.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对商贸企业提供信用贷款支持,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经营困难但有发展前景的商贸企业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对到期还款困难的中小微商贸企业,可予以展期或续贷。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小微商贸企业贷款利率在原有水平基础上下浮10%以上。各级政府性续贷过桥资金积极支持受疫情影响暂时还款困难的中小微商贸企业,对单笔不超过 1000 万元、使用期限最长不超过 30 天的经营性贷款给予转贷受理,续贷过桥资金利率下浮20%。

四、积极做好稳外贸工作

11.支持外贸企业发展。支持企业境外采购防疫医疗防护物资,对外贸企业和跨境电商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1月、2月、3月、4月)进口防疫用医疗防护物资的(含口罩、护目镜、医用手套、医用帽子、防护服、消毒液等),按照每美元0.01元给予资金支持。认真落实小微出口企业基本风险统保政策和市级出口信保政策,进一步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和承保规模,做到应保尽保。落实2020年境外展支持政策,对外贸企业疫情期间不能正常参加的境外展会并已实际发生展位费用的,经认可的组展机构出具有效证明,纳入政策支持范围。发挥贸促会国际商事法律服务职能,为企业免费出具国际商事证明书服务(不可抗力事实证明),保障企业应对各类风险和通关结汇顺利进行。鼓励重点外贸企业提质增效,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对实现稳增长的外贸企业给予奖励。

12.开辟企业战疫“绿色通道”。积极协调稳定开行铁海联运、“蚌西欧”班列、水运口岸等为企业提供战疫“绿色通道”,提高对外物流效力。对疫情期间稳定开行班列为企业提供口岸货运服务,给予相应政策支持。

来源:蚌埠发布

5、2020年度蚌埠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突破100家!总数达到119家。

日前,安徽省2020年第二批科技型中小企业在省科技厅网站公告入库,蚌埠市89家企业取得入库编号。加上3月第一批已公告入库的30家,2020年度蚌埠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突破100家,总数达到119家。

6、停电通知!蚌埠供电公司4月26日及4月29日计划停电

因设备消缺,35kV秦张375线路将于2020年4月26日08:00-20:00停电,主要停电影响范围:华光玻璃用户。

因设备消缺,10kV工长05线11#杆开关以后线路将于2020年4月29日07:00-14:00停电,主要停电影响范围:丰泽园等区域用户。

请停电范围内的电力客户做好停电应急准备,上述停电工作有可能提前结束,请停电用户随时做好送电准备。给您的工作和生活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来源:蚌埠市人民政府网站

7、公告!中共五河县委、县人民政府公开遴选8~10名法律顾问!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体系,完善政府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根据《五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精神,现将公开遴选律师、法学专家担任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和范围:8-10名,面向全市执业律师,法学专家。

二、遴选条件:(一)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一般应当是中国共产党党员。(二)法学专家应当具有5年以上法学教学、法学研究、法律实践工作经历,在所从事的领域享有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公信度,副教授以上职称;律师应当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和较强的专业能力,在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三)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未受过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律师还应当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四)熟悉县情、社情、民情,有较强的分析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五)热心社会公共事务,有履行职责的必要时间和相应精力。

三、遴选程序:(一)公告。4月23 日,在五河县人民政府网发布遴选公告,公布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的遴选条件、报名时间和方式等。(二)报名。4月24-30日,凡符合条件的法学专家、执业律师可以自愿填写《中共五河县委、五河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并提供身份证、学历、执业证书、职称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报名材料PDF版本发至邮箱:[email protected]。(三)审核。5月6-9日,对报名的人员是否符合遴选条件进行审查。(四)遴选。5月20日前,通过综合考虑其学历、履历、专业特长、业务水平以及个人的职业操守,遴选确定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候选人名单。(五)公示。对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人选审核后,在五河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5日。(六)批准。公示期满后,将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人选,报县委、县政府批准。(七)聘任。与聘任的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签订法律顾问合同书。(联系人:袁**;联系电话:0552-5055221)

来源:五河县人民政府

8、怀远县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与调整方案获批复

4月24日•蚌埠要闻及抗击疫情快报

近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怀远县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与调整方案的批复发布。据批复,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怀远县城西水厂、一水厂、三水厂和新城区水厂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具体如下:

一、同意怀远县城西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如下:

(一)一级保护区。水域为芡河湖取水口周边半径300米的水面,陆域为一级保护区水域外200米的陆地,但不超过防洪堤坝。(二)二级保护区。水域为芡河湖一级保护区水域外至柳沟汊的水面,陆域为一级保护区陆域外2000米的陆地,但不超过防洪堤坝。(三)准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外2000米的区域,但不超过防洪堤坝。

二、同意怀远县一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调整后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如下:

(一)一级保护区。水域长度为淮河干流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宽度为淮河干流除航道外的河道;陆域长度与一级保护区水域长度一致,宽度为淮河干流左岸水域边界线至淮河防洪堤顶临水侧、淮河干流右岸水域边界线至河莲路堤顶临水侧。(二)二级保护区。水域长度为一级保护区水域上游边界向上游延伸2000米、下游边界向下游延伸200米,宽度为淮河干流除航道外的河道;陆域长度与二级保护区水域长度一致,宽度为淮河干流左岸水域边界线至淮河防洪堤顶及G206临水侧、淮河干流右岸水域边界线纵深1000米(有河莲路的,以河莲路堤顶临水侧为界)。

三、同意怀远县三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调整后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如下:

(一)一级保护区。水域为芡河湖取水口周边半径300米的水面,陆域为一级保护区水域外200米的陆地,但不超过防洪堤坝。(二)二级保护区。水域为芡河湖一级保护区水域外至柳沟汊的水面,陆域为芡河湖一级保护区外2000米的陆地,但不超过防洪堤坝。(三)准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外2000米的区域,但不超过防洪堤坝。

四、同意怀远县新城区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调整后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如下:

(一)一级保护区。水域长度为淮河干流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宽度为淮河干流除航道外的河道;陆域长度与一级保护区水域长度一致,宽度为淮河干流左岸水域边界线至淮河防洪堤顶临水侧、淮河干流右岸水域边界线至河莲路堤顶临水侧。(二)二级保护区。水域长度为一级保护区水域上游边界向上游延伸2000米、下游边界向下游延伸200米,宽度为淮河干流除航道外的河道;陆域长度与二级保护区水域长度一致,宽度为淮河干流左岸水域边界线至淮河防洪堤顶临水侧、淮河干流右岸水域边界线至河莲路堤顶临水侧。

来源:安徽网

来源:安徽网蚌埠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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