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最新監測結果發佈

國家林業局經濟發展研究中心近日發佈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最新監測結果。集體林地承包到戶後,樣本地區積極規範引導林權流轉,加快發展新型林業經營主體、探索新型林業經營制度,大力發展林下經濟,加大林業財政扶持,強化林業金融支撐,進一步完善集體林權制度,繼續為集體林業發展注入強大活力,培育林業產業發展內生動力和林區農民增收的支撐點。

商品林流轉面積近兩成,家庭林地全部流出的農戶比例很小。新型林業經營主體快速發展,近三成家庭林場主要收入來源於林業生產。木材產量下降明顯,七成農戶願意停伐天然林。林下經濟產值佔林業總產值1/4,帶動一成農業人口就業。林業財政扶持力度加大,但林業補貼政策農戶知悉度低。林權抵押貸款快速增長,有林權抵押貸款需求的農戶不到兩成。超過六成林地投保,投保途徑以統保為主。此外,隨著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不斷深入,各類生產要素對農戶林業收入的影響逐步顯現。近5年,樣本農戶的林業收入一直處於小幅波動狀態,經濟林收入佔四成;勞動力因素對低收入家庭影響明顯,土地和資本因素對高收入家庭影響更大。

監測過程中也發現一些問題

不動產登記改革後林權管理職責劃轉落實困難;

林地流轉規範難,森林資源評估難,林地經營權流轉證操作難;

生態公益林補償、造林補貼等林業補貼標準低,生態效益補償資金中用於森林防火、森林病蟲害防治等公共管護的支出資金不足;

林權抵押物管理、處置困難,缺少集林權認證、採伐、流轉、交易、登記為一體的綜合電子網絡信息系統等。

監測提出5項建議

一是深化林權管理機制改革,進一步完善林權管理服務機制,拓展服務林農的廣度與深度;明晰林業與國土部門之間涉及林權管理相關職能的邊界;加強林權類不動產登記的有序銜接,建立林權登記檔案和林權流轉交易檔案查詢互用制度。

二是建立林權流轉長效機制和制度,建立森林資源評估、林地產權交易、林地流轉信息發佈為一體的“一站式”林權管理服務機構;切實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引導農村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 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意見》。

三是擴大林業補貼規模,逐步實行普惠制;建立補貼標準動態調整機制,根據造林難易程度和積極性高低,實行差別化造林補貼標準;鼓勵各地在全國基本補償標準基礎上,結合本地財力因地制宜進行分類補償。

四是完善林權抵押貸款保障體系,建立綜合電子化信息系統,及時更新林權抵押、流轉等信息,並實現與金融機構的信息共享;鼓勵地方政府支持建立林權收儲擔保中心;鼓勵聯合社會力量建立由政府控股、參股的融資擔保機構。

五是逐步提高森林保險保障標準,對於經濟林和園林花卉,保額應與產量或經濟收益掛鉤,以提高森林保險的吸引力;鼓勵保險機構根據市場需求,設計富有地方特色的經濟林保險產品;簡化理賠流程,提高理賠實效。

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監測是第三方評估機制的重要內容和基本支撐。最新監測範圍包括遼寧、浙江、福建、江西、湖南、雲南、陝西、甘肅8省,涉及74個樣本縣、374個樣本村、3740個樣本戶。監測從2009年開始,以大學生訪村入戶調研為主,長期跟蹤進展、分析成效、研究問題、提出建議,並堅持監測方法不變、固定監測樣本點不變、調查隊伍基本不變。

來源:中國綠色時報(記者 張一諾)

中國林業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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