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六稅兩費”稅收優惠政策需要注意這一點

小微企業優惠政策處於密集發佈期,除了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以外,新出爐的《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號)文件中也對“六稅兩費”減徵政策做出詳細規定,文件第三條:“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以及宏觀調控需要確定,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可以在50%的稅額幅度內減徵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佔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第四條:“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已依法享受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耕地佔用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優惠政策的,可疊加享受本通知第三條規定的優惠政策。”

享受“六稅兩費”稅收優惠政策需要注意這一點

作為納稅人,國家給了這麼大的稅收優惠政策,我們當然既要撿得起西瓜,更要撿得起芝麻,不過,在撿芝麻時,提醒納稅人注意:此次“六稅兩費”稅收優惠政策的主體要求必須是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

享受“六稅兩費”稅收優惠政策需要注意這一點

與增值稅優惠政策相配套,本次13號文件明確:“六稅兩費”享受優惠的主體是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一般納稅人是不能享受的,也就是說一般納稅人即使當月銷售額低於10萬元也不能享受免稅優惠。這裡就需要特別注意確定政策適用時間的兩類情況:

一是一般納稅人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一般納稅人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的下期,可以享受“六稅兩費”的優惠,而提出轉登記當期應該是不可以享受該項優惠政策的。這裡的依據為《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統一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等若增值稅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18號)第三條“一般納稅人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以下稱轉登記納稅人)後,自轉登記日的下期起,按照簡易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轉登記日當期仍按照一般納稅人的有關規定計算繳納增值稅。”實踐中,我們接觸到的一般納稅人,都是按月進行申報,因此要注意當月與當期的概念差別,注意申報的銜接。

二是小規模納稅人達到一般納稅人標準需要登記為一般納稅人。根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登記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43號),一般納稅人登記的期限當月,即達到500萬元銷售額標準的月份的次月申報期後的15日內,因選擇下月1日為生效日,辦理登記的當月仍為小規模納稅人,按小規模納稅人繳納增值稅,“六稅兩費”在登記月份也仍可以享受減徵優惠。轉登記為一般納稅人後,不再享受“六稅兩費”優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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