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該用什麼樣的語言來形容我內心的憤怒。
請大家看完我敘述的故事後,都來評評理吧。
2年前老公意外去世了,是他自己去朋友家喝酒回家路上不小心溺水身亡了。
最傷心的人肯定是我。要知道我和他結婚才5年,女兒4歲。
出了這樣的事,我不知道該怎麼辦。我也不能回孃家,我父母還有哥嫂他們是不會要我回去的。
我只好帶著女兒在老公家鎮上生活。我們在鎮上有套房子,這是老公掙錢買的。老公出事後,家裡一共還有6萬的存款。
我只好把女兒送到鎮上的幼兒園讀書,我在超市打工,這樣我們兩勉強生活。
老公去世後,公婆也沒有說什麼。也幫忙辦了了老公的後事。
2個月前,公婆住的老屋要拆遷,共計能得60萬的賠償款和一套鎮上的房子。房子價值30萬。
因為公婆老家的房子地理位置好,所以陪得多些。
現在房子已經拆了,鎮上的房子也到了公婆手裡。可公婆卻沒有分給我。
公婆自己住那套鎮上的房子,然後自己留了10萬,其餘50萬平均分給了小叔子和小姑子。
小姑子才出身社會,聽說有個男友。小叔子馬上就要結婚了,而且他自己做生意,混的也好。
我不服氣,說為什麼不分給我們。公婆說我老公死了,我生的是個女兒,要是我生的是個兒子,還可以分我10萬。
我聽著這些話,很是傷心,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有資格分得一些。
大家說,公婆這樣做是不是太不對了。如果你是我,你會不會去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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