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9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情况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根据《建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机制的实施意见》(潭政办〔2013〕51号)以及《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9年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责任的通知》(潭政综〔2019〕237号)精神,由区大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有关部门人员组成3个督查考核组,于2019年12月起分别对全区各乡镇(街道)和区单列考核单位落实2019年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责任情况进行考核评定。经区委常委会和区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综合评定结果达标以上的乡镇(街道)、区单列考核单位的考评情况通报如下:

一、第一类乡镇(街道)考评情况

(一)完成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先进单位

第一名:麻沙镇人民政府

第二名:潭城街道办事处

第三名:将口镇人民政府

(二)完成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良好单位

徐市镇人民政府、莒口镇人民政府、童游街道办事处。

(三)完成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达标单位

水吉镇人民政府。

二、第二类乡镇(街道)考评情况

(一)完成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先进单位

第一名:书坊乡人民政府

第二名:回龙乡人民政府

第三名:小湖镇人民政府

(二)完成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良好单位

黄坑镇人民政府、崇雒乡人民政府、漳墩镇人民政府。

三、第一类区单列考核单位考评情况

(一)完成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先进单位

第一名:区林业局

第二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第三名:区交通运输局

(二)完成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良好单位

区工信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区建达集团有限公司。

(三)完成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达标单位

区商务局,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四、第二类区单列考核单位考评情况

(一)完成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先进单位

第一名:区消防救援大队

第二名:区卫生和健康局

第三名:区教育局

(二)完成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良好单位

区自然资源局、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供销社。

五、第三类区单列考核单位考评情况

(一)完成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先进单位

第一名:区财政局

第二名:区农业机械管理站

第三名:南平市公路局建阳分局

(二)完成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良好单位

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城市管理局、民政局,福建武夷交通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建阳分公司,南平市建阳生态环境局。

区政府将按《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南平市建阳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奖励金的通知》(潭政综〔2016〕380号) 规定给予有关单位表彰和奖励。奖励金从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中列支,列入奖励性支出。其中南平市公路局建阳分局、福建武夷交通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建阳分公司的表彰和奖励,由本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参照执行。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争取更大的成绩。各乡镇(街道)、各单位要以先进单位为榜样,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加强监督检查,认真完成新一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我区经济建设提供良好的安全发展环境。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南平市安委会。

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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