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位揚言絕對不打工,被網友譽為“電瓶車終結者”的周某,出獄了。
16年,他盜竊電瓶車入獄。
之後,因“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這段話,走紅全網。
4年過去,最近周某剛出獄,再次登上網絡熱點。
荒唐的是,目前多家公司出價 200-300 萬準備簽約周某。
周某兄長表示,目前已經有超過 30 多家公司準備簽約。
不少開著法拉利去他們村,專門等他。
甚至有家公司表示,考慮周某不願打工,提出以合作形式,讓周某直接當老闆。
周某齊一天漲粉100多萬 粉絲。
一條動態沒發,就獲得 300萬 +的點贊。
光是這一點,許多明星都不如他。
有人說,他以後不愁吃不愁喝,靠直播打賞說不定就能日進斗金。
此人真是一語成籤,這輩子都不可能打工了。
不過真的很好奇,他會如果直播會幹什麼說什麼呢?
什麼樣的人會推崇這樣的人呢?
天下之大,無奇不有,真是讓人看不懂。
周某的兄長說,周某很有頭腦,以前抓蛇和青蛙賣,賣的都比別人多。
可惜的是,弟弟只上到了3年級。
周某走上社會後,沒能走上正途,導致最後違法。
周某也知道自己在網上很紅,他心裡明白。
至於後面會不會做直播,看他的興趣。
如果沒興趣,兄長就帶著他開挖掘機。
周某迅速躥紅,加上一些網紅機構推波助瀾,這成了當今網絡文化一種奇特現象。
周某出獄,他選擇什麼樣的合法職業我們無權質疑。
犯了錯,給改過自新的機會,這也很好。
部分網友共情周某,說是社會給了犯罪分子一個改過機會。
如果他還是沒有辦法賺錢、生活,最後還是會走老路。
這點就有些牽強的擔憂了。
給他再就業的機會肯定很多,但是他為什麼會四次進獄呢?
若真安了心給刑滿釋放的人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能教導改造他,也就另當別論。
網紅營銷,並非不可以。
但是,作為一位刑滿釋放人員,能不能謹慎些?
娛樂經濟公司借其身份、經歷,作為流量炒作的資本,大可不必。
在娛樂時代有個詞叫做娛樂至死。
但你永遠不知道加諸於別人身上的,什麼時候落在社會公眾頭上,又或者自己頭上。
把周某弄回去就為了流量。
等流量沒了,也就拋棄了。
這樣的例子實在太多了,之前的髮際線小吳就是這樣。
沒有才華與技能,很少有人會永遠紅的。
他出獄之後讓他當網紅,會讓他去宣傳其它事情嗎?
本來他火是因為那句話,如果改成正能量不知道還有多少人看。
他比別人的優勢又在哪裡,就跟小吳一樣,嘗過火以後的繁榮,等無人問津以後更加不會老實工作了。
爆紅一段時間被捧得太高,到最後無人問津。
會不會又是這樣呢?
一陣風過去,什麼都沒有。
以周某的經歷,無論怎麼看,在法律上都是嚴肅的。
如今,成了娛樂,成了一種奇葩的網紅文化。
對於周某,網絡是他的機遇,而並非是病態的導向觀。
很多人就是抱著 “ 看笑話 ” 的心態。
做鬼畜視頻,做搞笑表情包,成了人們茶餘飯後的談資,都是一個道理。
但是,真有人拿這件事,做營銷, 這不明顯拿著不是當理講嗎?
網紅有很多,那麼多網紅,非得拿這件事做營銷嗎?
上網的有好多未成年,這種價值觀導向會對他們造成誤導。
周某可以靠自己過上正常的生活,但不能剛出獄就給他一大把金子。
這會讓青少年覺得,做小偷都能成為網紅,都能成功。
我們可以接受浪子回頭,但不能偏離大眾的意識。
這讓渴望改變命運的普通人,情何以堪。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