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解決糾紛 | 車禍官司難打?司法確認讓理賠有保障


一次性解決糾紛 | 車禍官司難打?司法確認讓理賠有保障

交通事故發生後如何索賠?保險理賠環節多、程序複雜、標準不統一等造成的“理賠難”問題,日益成為當事人的困擾。

“真沒想到,不用花一分錢,僅用4天時間,全部賠償款都提前到賬了,這項制度讓車禍官司理賠又快又有保障。”賠償款到位後,袁某的家屬特意致電法官,告知這一好消息。

袁某的家屬所說的“制度”,正是指“司法確認制度”,這一制度可以使法院通過對其他調解組織的調解協議進行司法確認,賦予其強制執行力,確保當事人調解後能有效履行,在不進入訴訟程序的前提下,及時、有效的化解矛盾糾紛。

2019年11月25日,岑某駕駛小型普通客車在興業縣境內的國道324線安嶺村路段,碰撞到袁某駕駛的人力三輪車,造成袁某受傷送醫後救治無效死亡。

68歲的袁某生前養育了5個兒女,車禍後,經協商,岑某主動賠償了54966.98元,承保的保險公司墊付了10000元。雖然保險公司同意再賠償40多萬元,但是卻遲遲未支付。“如何讓保險公司同意的賠償款得到保障又不需要走漫長的訴訟程序?”面對這一難題,袁某的兒女決定走進興業縣法院尋求解決的辦法。

針對他們經濟困難、想快速解決糾紛的情況,立案庭法官提出可以先進行調解再申請司法確認,做到不花一分錢就能把糾紛解決。“不用花一分錢,耗時又少,我們看這個辦法行。”袁某的兒女欣然接受了法官的提議。

為及時幫助他們解決糾紛,法官聯繫了岑某和保險公司,向他們闡明司法確認制度的優勢,經法官耐心明理釋法後,岑某和保險公司最終同意了法官的提議,與袁某的家屬進行協商並申請司法確認。經過法官的指導,岑某與袁某家屬、保險公司三方在興業縣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調解委員會主持下調解,達成了調解協議並申請了司法確認。

在興業縣法院作出司法確認民事裁定書4天后,保險公司就把全部的款項提前打入了袁某家屬的銀行賬號中,於是便出現了開頭袁某家屬致電法官表達謝意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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