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屆區委第十輪巡察公告

一屆區委第十輪巡察公告

按照一屆區委第十輪巡察工作的部署和安排,區委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巡察組於2020年4月15日至2020年6月30日,分別進駐區委政法委、區民政局、區司法局、區財政局、區農業農村委、區水務局、區退役軍人局、區體育局、區醫療保障局、區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區交通委、區房管公司開展巡察監督。

一屆區委第十輪巡察公告

巡察組將按照《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以及中央、市委關於巡視巡察的有關規定,根據區委巡察工作實施辦法的有關要求,對照“六圍繞一加強”,緊扣被巡察黨組織的政治責任,監督檢查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的貫徹落實情況、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的落實情況、全面從嚴治黨責任的落實情況、權力在正確軌道上運行的情況,以及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上海重要講話精神貫徹落實情況。立足崇明世界級生態島建設目標任務,落實“三個聚焦”,聚焦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中央、市委、區委決策部署不到位的問題,聚焦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聚焦基層黨組織軟弱渙散、組織力欠缺等問題。

巡察期間,巡察組將主要通過聽取工作彙報、列席有關會議、受理來信來訪、個別談話、組織座談、查閱資料、專項檢查和調研走訪等方法廣泛聽取意見,深入瞭解情況。

巡察組不干預被巡察單位的正常工作,不查辦案件。

根據巡察工作職責,巡察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單位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和下一級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涉及上述方面問題的信訪舉報。對有關個人訴求、徵地拆遷、涉法涉訴等不屬於巡察受理範圍的問題,巡察組不予受理。

歡迎廣大幹部群眾圍繞巡察工作內容,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地向巡察組反映情況和問題。巡察組將嚴格遵守巡察工作紀律和保密制度,同時誠懇地接受幹部群眾的監督。

一屆區委第十輪巡察公告

一屆區委第十輪巡察工作進駐信息表

一屆區委第十輪巡察公告

注:

1.聯繫電話在工作日的8:30—16:30受理情況反映;

2.相關情況反映也可函寄崇明大道8188號行政中心1號樓119室,郵編:202150。

作者:廉潔崇明

編輯:陸海華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