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風中搖擺,介紹妻子賣淫自己把風,無德還是犯罪?

一輛小貨車停在路邊的荒地中,隨著風在不停搖擺,路過的人以為,今天的風好大。卻不知,車裡幹著那些見不得人的勾當,在得知真相後,更令人感到齷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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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紹妻子賣淫自己把風

黑龍江最近報道了一個案件,在4月16日,公安機關接到群眾舉報,在林甸縣附近有人賣淫嫖娼。

公安機關實施抓捕,男子馬某駕駛小麵包車停在路邊荒地,自己下車望風,而在車上,是馬某的妻子與嫖客,他們正在進行性交易。

據馬某交代,從2019年開始,他就開始介紹妻子與他們進行性交易並從中獲利,已經有二三十次了,除此之外,他還介紹另外的一名女性賣淫。

公安機關已經刑事立案,馬某被取保候審,其他人員被處以行政拘留並罰款。

這名犯罪嫌疑人的心真寬,讓妻子賣淫,自己在外面把風,這不僅是道德問題,已經構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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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紹賣淫的刑事責任

《刑法》規定,介紹他人賣淫的最高可處5年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據司法解釋的規定,下列情形之一的,最高可判5年:

1、引誘他人賣淫的;

2、介紹二人以上賣淫的;

3、介紹未成年人、孕婦等人員賣淫的;

4、一年內因介紹賣淫被行政處罰,又實施介紹賣淫的;

5、非法獲利一萬元以上的。

如果介紹10人以上、介紹未成年人等人員5人以上、獲利5萬元以上的,處5至10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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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可以取保候審?

本案中,馬某的情形最高可判5年,不過,對於此類案件,影響不太惡劣的話,一般可以判處緩刑,馬某已經被取保候審,相信判緩刑機率很大。

《刑法》規定,被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含3年)的犯罪分子,符合特定條件的,可以緩刑。這些條件包括:

1、犯罪情節輕微;

2、有悔罪表現;

3、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4、對社區沒有重大影響。

緩刑的可操作空間比較大,就以犯罪情節輕微來說,每個人都有不同的感觀,可能換一個法官,就會有不同的結果。

例如一個男法官審理此案,就可能同情本案的馬某,由於生活所迫,沒有辦法才做這樣的勾當,判個緩刑吧。如果換了一個女法官審理此案,可能就會想,連自己老婆都能賣,這人太過分,不緩刑。

這些只是筆者的戲謔之言,筆者想強調的是,是否一定判緩刑,並沒有標準的答案,需要個案進行分析,當然了,原有的判例可以給法官提供參考。

舉個例子,假設之前黑龍江之前就有人因介紹賣淫被判刑,介紹了5個人都被判緩刑,本案才介紹了兩個,判緩刑就理所當然了。辯護律師在辯護時,需要查找相關的案例給法官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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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在最後

作為男性,筆者不由得感嘆馬某內心的強大,居然可以做到“它搖任它搖,我亦巍然不動”。再大的風,也擋不住他對美好生活的嚮往與追求。

提醒一下,賺錢也要合法,刑法中對於一些犯罪的罰金刑是很重的,有可能賺了不夠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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