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网传,进行法律辨析:
1、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的区别?
本案属于行政拘留,而非刑事拘留。
2、违法和犯罪的区别?
本案属于违法,法律依据及具体内容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2005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2年10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决定》修正 主席令第67号)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3、本案是否可以追究二踹门者刑事责任?
就目前网络上传递的信息,此二人还没有达到构成刑事责任的标准,法律依据及具体内容如下: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13〕18号 2013年5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9次会议、2013年4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5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
行为人因日常生活中的偶发矛盾纠纷,借故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但矛盾系由被害人故意引发或者被害人对矛盾激化负有主要责任的除外。
行为人因婚恋、家庭、邻里、债务等纠纷,实施殴打、辱骂、恐吓他人或者损毁、占用他人财物等行为的,一般不认定为“寻衅滋事”,但经有关部门批评制止或者处理处罚后,继续实施前列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除外。
4月18日,单县警方进行了回应。 警情通告称,4月15日16时许,单县公安局郭村派出所接报警称,朱某文家中大门被人强踹。董某伦、周某鲁两人非大衣哥同乡,且互不认识。
大衣哥成名后不愿离开故土,他憨厚善良的本性,更是将他引入到“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的现实迷局。网曝踹门的视频中看,大衣哥的亲和态度已经纵容那些乡里乡亲的人做出了出格的事情。一再忍让并不是一件好事情,网友担心大衣哥的日常生活状态,希望他能够不被村里的老乡当“猴”看。
朱之文,1969年11月27日出生于山东省菏泽市单县郭村镇朱楼村,中国大陆男歌手。2011年,参加《我是大明星》凭借歌曲《滚滚长江东逝水》获得冠军;同年,参加星光大道,并获得月赛冠军。歌曲作品有《沂蒙山小调》《我要回家》等。2020年3月,发布单曲《热泪颂》。
建议出台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对类似大衣哥这样的好人进行法律救济。确保我们这个社会的每一个人都得到法律的保护,在个人和家庭利益受到侵害时,法律不是闭着眼睛,或者睁着一只眼睛闭着一只眼睛.....否则,坏的德行泛滥,不利于良好秩序的建立。
也建议类似大衣哥这样的名人,聘请律师做给自己的私人法律顾问,在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主动拿钱法律的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