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右中旗人民檢察院開展立案監督工作保障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今年以來, 我旗高度重視森林防火工作,嚴查嚴處失火放火違法行為。為了貫徹上級院、旗委的有關精神,察右中旗人民檢察院積極開展 “兩項監督”專項活動,針對“清明假期”失火多發的情況,我院第二檢察部與我旗森林公安局聯合召開會議,一同查看了案卷材料,聽取了公安機關對案情的介紹,瞭解獲取的證據和調查取證等情況,辦理立案監督案件2件。

在工作中瞭解到,我旗今年因清明上墳燒紙引起的失火有12起,其中我院對森林公安局立案偵查的左某某失火案、崔某某失火案進行了立案監督。經工作發現,左某某失火案過火面積為27.2556公頃,後經過鑑定,過火地中26.9264公頃為牧草地,未造成其他人員和財產損失,未達到法律規定的立案標準; 崔某某失火案的過火面積為4.3542公頃,其中灌木林地為3.9911公頃,未達到法律規定的立案標準的畝數。我院及時向察右中旗森林公安局下達了立案監督相關文書,森林公安局收到文書後,作出撤案決定。該案的辦理,有效地維護了犯罪嫌疑人的權利,樹立了檢察機關公平公正的法律形象。

在開展“兩項監督”專項活動過程中,察右中旗人民檢察院始終秉承 “在辦案中監督、在監督中辦案”的理念,在辦案實踐中取得了實實在在的成效,有力提升公安機關執法辦案工作的規範化建設,提高檢察機關偵查監督能力和工作水平。在辦案中積極倡導文明祭祀、綠色祭祀、網絡祭祀,以電子爆竹、鮮花等代替傳統的煙花爆竹、紙錢,逐步改變傳統的野外用火習慣。同時鼓勵支持各類志願者、公益組織等社會團體參與森林防火宣傳與監督,營造群防群治的良好氣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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