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點丨檢察日報:守護好野生候鳥遷徙驛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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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0日《檢察日報》第4版——內蒙古科左中旗:守護好野生候鳥遷徙驛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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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來到別林戶甸子湖周邊開展實地調查

近日,成百上千只野生候鳥再次飛臨別林戶甸子湖,將此作為向北遷徙的休整驛站。內蒙古自治區科爾沁左翼中旗檢察院注意到別林戶甸子湖對野生候鳥的特殊意義,及時就野生候鳥保護工作展開實地調查走訪,提出建議,以期野生候鳥遷徙無憂。

別林戶甸子湖是位於科左中旗協代蘇木(鎮、鄉)的一個淡水湖泊,每年春季3月中旬至5月末,秋季9月末至10月初都會有大量的野生候鳥到此棲息、休整。過境棲息的野生候鳥主要以國家二級保護動物小天鵝、蒼鷺和自治區級保護動物鴻雁為主,還有其他鳥類如綠頭鴨、灰椋鳥等50餘種,品類繁多,棲息的野生候鳥最多時可達上萬只。

“按照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保護野生動物是檢察機關公益訴訟工作的一項重要職責,我們不能偏廢。”該院檢察長告訴記者。

公益訴訟部門檢察官詳細瞭解了候鳥的種類、棲息時段、周邊環境保護、有無獵殺情況、採取哪些保護措施等情況,並採用無人機對湖中野生候鳥和周邊環境進行調查取證,實時回傳至公益訴訟指揮調度平臺,以達到最好的取證和固定證據效果。

隨後,科左中旗檢察院建議森林公安局,加強對周邊環境的巡護力度,加大對周邊村屯群眾保護野生候鳥的宣傳力度,同時,還要加大對獵捕、交易、運輸野生動物行為的打擊力度。

當地森林公安局聽取了檢察機關的建議,對別林戶甸子湖周邊環境採取24小時不間斷的巡護,在周邊村屯發放和張貼了保護野生動物的宣傳單。該院檢察長表示,他們還將加大野生動物保護領域的公益訴訟案件辦理力度,就加強野生動物保護工作積極與旗林業和草原局溝通協調,適時提出檢察建議,共同實現野生動物保護雙贏多贏共贏新局面。

來源:檢察日報

本期編輯:尹亞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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