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了十幾天還不夠醫藥費,還要繼續做下去嗎,辭職了又沒工資?

國強國富民安


不知道你具體做的是什麼工作,得的又是什麼病。

建議你如果得了短期性的病,可以治療好的。建議先不要工作,借點錢治好了病再找份工作來掙錢。不然這樣帶病工作,既掙不到錢,又耽誤了身體的治療,得不償失。

如果你得了長期的很難治癒好的病,需要長期花錢的,也要做個周全的治療的計劃,即要考慮找的工作類型至少是不會加重病情,力所能及的,如果工作內容會加重病情的,建議換行吧,具體情況得根據你個人的情況來分析。另外長期用藥是一個長期的支出,你得把收入和支出進行一下權衡,還有工作的話,公司也會給你購買醫倮,這方面也可以在購買藥時進行使用。

在這裡,要提醒各個網友,在一生中還是有必要購買一份或幾份保險的,比如支付寶的相互寶的大病互助計劃,每個月花的不到十元錢,一旦得了重病,就可以申請20萬的互助金,對於突然生病的人和家庭來說也是一筆雪中送炭的保障。


米哥職場漫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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菊子姐


工作十幾天跟醫藥費不夠什麼關係?你的職業對你造成了傷害導致醫藥費很高嗎?還是你本來就有問題,工作以後病情又加劇了!又或者說,你不管工不工作都要花錢買藥?

針對以上不同情況,路人有以下觀點:

£路人觀點一、你的職業對你有傷害,工作十幾天的工資不夠醫藥費,不早點離開等什麼呢?

職場上總有一部分工作對勞動者身體素質有較高的要求,這些崗位會讓身體不適應的人患病,時間長甚至影響到行動。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始終堅持認為人要量力而行,不能保證身體健康,連最起碼得“不生病”都不做到的話,這樣的工作你靠它有什麼用?更關鍵的是這份工作連藥費都不夠,你何必浪費表情!

筆者2017年在一家公司裡做管理負責員工培訓時,就遇到一個類似的例子。有一位女員工工作態度很好,學習技能也很快,但是每次做完事以後都要去看醫生,因為她全身過敏。開始我沒有把她請假當成一回事,直到第三次請假,我才反應過來事情不對。瞭解她工作以後就要去掛水看醫生,而入職前沒什麼問題,最終由醫生認定她對工作環境過敏。為了以後有更麻煩的事情,也為了她的健康考慮,直接勸她離職換工作。

£路人觀點二、自身有問題,工作以後病情加重了,受工作影響會加重影響,建議考慮清楚值不值

身體本來就不好,又錯誤的選擇了一個讓自己身體負擔過重的工作,導致的結果就是工作沒做出成績,身體已經垮了,不划算。這種情況下,考慮自己的實際情況,如果身體確實受不了,那就不值得你去做下去,因為收入和付出不成比例。還有其他選擇的話,還是選擇離職比較好!

£路人觀點三、你本來就要花錢買藥,只是說工作收入不夠你買藥,又沒有更好的辦法

人醜不能怨社會,命苦不能怪政府。是你自己本來身體就有病吃著藥,你工不工作都要花那些錢買藥。既然如此,要不要換工作完全取決你有沒有更好的,有沒有能滿足你藥費的工作,如果有的話就應該去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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