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 代“山 鬼”等 花 錢 賞 玩

山鬼,也即山神,傳說、因其未獲天帝正式冊封到正神之列,所以也被稱為“山鬼”。自古以來,山鬼都是以正義、高大的形象存在,而以山鬼紋飾、銘文的各種器物,也多被人們賦予“護佑和辟邪”的作用。而其中的山鬼花錢,則以其小巧輕便、並易於佩戴的特點,成為人們最喜愛的一種配飾。

山鬼花錢,始鑄於元末明初,而清代則鑄造較多,且在民間流行甚廣。明清時期,道士用其作為施法、降妖、震鬼、驅邪之載體,因此也可稱其為法器。平常百姓,常在請道士做法開光後,將其懸掛於家中鎮宅或隨身攜帶以保平安。

清代則是山鬼花錢、流傳最為廣泛的時期。士官、百姓、圴喜歡將之佩戴於帽子或腰帶之上,一來將其作為一種飾品,二來亦可滿足其驅鬼及辟邪的心理作用。除此之外,山鬼花錢也多被懸掛於屋角、影壁之類的地方、以作為鎮宅之物,而帶有八卦或太上老君及北斗七星圖案的花錢,剛更被視之為上品!

山鬼花錢,其一面為“雷霆雷霆、殺鬼降精、斬妖辟邪、永保神清,奉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敕”。

而其左右、則為四字符文,又稱作“仙篆”。符文釋為“雷令、殺鬼”,左為“雷令”,右為“殺鬼”,而“殺鬼”二字一般則釋譯為“山鬼”。

山鬼紋飾花錢的背面,一般為楷書陽文八卦紋飾和乾—兌—坤一離—巽一震—艮一坎、八個楷書陽文,而八個陽文字、即為八卦之方位。

而“金玉滿堂、長命富貴”等吉語花錢,則寄託了人們、對財富以及學識上的追求,也喻意著“兒孫滿堂”之意;“長命富貴”則寄託了對小孩未來之幸福、美好生活,以及老人長壽的嚮往。

清 代“山 鬼”等 花 錢 賞 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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