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晃眼 汽车路口转弯撞倒横穿马路行人

重庆网络广播电视台记者 曲成新 张艳 通讯员马良

4月16日下午3点30分许,渝中区交巡警两路口大队接警称捍卫路十字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伤人事故,出勤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处置。

民警现场看到伤者是一名40多岁的中年妇女,躺在地上不能动弹,民警赶紧第一时间拨打了120,并竖立警示标志、疏导交通秩序。肇事司机熊某说,他驾车从中山二路支路左转,绿灯亮后转弯的同时,只感觉一束强烈的阳光直射在前挡风玻璃上,眼睛瞬间被晃了一下。没能观察到前方有行人在横过马路,直到撞倒人后才意识到出了事。

阳光晃眼 汽车路口转弯撞倒横穿马路行人

据民警现场观察,实际上在事发位置几米远的地方就有人行天桥,且天桥扶梯系正常运行状态。如果当时白车驾驶员放下遮光板,转弯时注意观察,或者行人不横穿马路走人行天桥,这起事故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据了解,被撞妇女腰部受伤,但目前伤情基本稳定,没有大碍。民警最终依法判定:白车驾驶员没有尽到观察义务,系操作不当,承担事故主要责任;行人横穿马路违反交规,承担事故次要责任。

渝中台 曲成新 张艳 通讯员 马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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