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山大道(G324国道至潮海路)环境提升项目拆迁通告

关于东山大道(G324国道至潮海路)

环境提升项目拆迁通告

按照市委、市政府迎“亚青会”工作部署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提升城区城市环境品质的要求和安排,实施东山大道(G324国道至潮海路)环境提升项目建设,创建宜居、宜业、宜游的城市环境。现将项目拆迁范围内架空管线(含通讯、电力、有线电视、自来水管道等)及路面(含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附属设施拆迁、沿街立面清理等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工程名称:东山大道(G324国道至潮海路环境提升项目

二、拆迁范围:城区东山大道北起与环市东路交叉口,南至与城南一路交叉口,全长约3800米道路范围及沿街立面。

三、拆迁内容:

1、东山大道道路规划红线范围内架空管线的拆迁、落地,路面(含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上的构筑物、临时搭设,未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建、备案的电力、通信、有线电视等设备、设施的拆迁;

2、拆除道路两侧立面未经许可、影响市容市貌的搭设物、广告牌,未规范设置的沿街商铺招牌;

3、对重要路段的侧墙立面粉刷进行清理、翻新等。

四、拆迁期限: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7天内,由涉及拆迁内容的所有权人或实际使用人自行拆迁清理完毕。拆迁合法的拆迁物经核实后按有关政策规定给予补偿,拆除违章构筑物、广告、管线等和不规范设置牌匾不予补偿。对在规定期限内未自行拆除且无提出正当理由的应拆迁物,一律视为无主物,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联合属地街道组织统一拆除。涉及迁移内容的所有权人应按照工程建设规划,积极配合,及时做好迁移工作,产生费用由权属单位、个人自行解决。

五、东山大道(G324国道至潮海路)环境提升项目是市、区各级党委、政府重点关注和全力推动的迎“亚青会”重要项目,道路沿线相关单位和个人应顾全大局,服从工程建设需要,主动配合,支持拆迁工作,确保工程顺利施工。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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