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東山大道(G324國道至潮海路)環境提升項目拆遷通告

關於東山大道(G324國道至潮海路)

環境提升項目拆遷通告

按照市委、市政府迎“亞青會”工作部署和區委、區政府關於提升城區城市環境品質的要求和安排,實施東山大道(G324國道至潮海路)環境提升項目建設,創建宜居、宜業、宜遊的城市環境。現將項目拆遷範圍內架空管線(含通訊、電力、有線電視、自來水管道等)及路面(含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人行道)附屬設施拆遷、沿街立面清理等的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工程名稱:東山大道(G324國道至潮海路環境提升項目

二、拆遷範圍:城區東山大道北起與環市東路交叉口,南至與城南一路交叉口,全長約3800米道路範圍及沿街立面。

三、拆遷內容:

1、東山大道道路規劃紅線範圍內架空管線的拆遷、落地,路面(含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人行道)上的構築物、臨時搭設,未按規定向有關部門報建、備案的電力、通信、有線電視等設備、設施的拆遷;

2、拆除道路兩側立面未經許可、影響市容市貌的搭設物、廣告牌,未規範設置的沿街商鋪招牌;

3、對重要路段的側牆立面粉刷進行清理、翻新等。

四、拆遷期限: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7天內,由涉及拆遷內容的所有權人或實際使用人自行拆遷清理完畢。拆遷合法的拆遷物經核實後按有關政策規定給予補償,拆除違章構築物、廣告、管線等和不規範設置牌匾不予補償。對在規定期限內未自行拆除且無提出正當理由的應拆遷物,一律視為無主物,由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聯合屬地街道組織統一拆除。涉及遷移內容的所有權人應按照工程建設規劃,積極配合,及時做好遷移工作,產生費用由權屬單位、個人自行解決。

五、東山大道(G324國道至潮海路)環境提升項目是市、區各級黨委、政府重點關注和全力推動的迎“亞青會”重要項目,道路沿線相關單位和個人應顧全大局,服從工程建設需要,主動配合,支持拆遷工作,確保工程順利施工。

六、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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