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鮮人怎麼談戀愛?允許離婚嗎?朝鮮女性地位領先韓國數十年?

朝鮮女性的地位如何?


朝鮮人怎麼談戀愛?允許離婚嗎?朝鮮女性地位領先韓國數十年?

朝鮮致力於保障性別平等。在立法規範方面,的確卓有成就。但實際上,傳統父權觀念仍然深植於社會中,女性更必須兼顧建設祖國和養育子女的雙重「職責」。

從一九四六至一九四九年,平壤當局為了保護女性的權利,通過並頒佈對那個時代的人而言頗具革命性的幾項法律及條文修正案(土地改革法、產業國有化法、男女平等權法令)。朝鮮女性自此以後享有和男性同等的權利。她們與男性從事同樣價值的工作時享有同等的薪酬和食物配給;禁止娼妓、藝伎行業,禁止納妾和強迫結婚;離婚合法化。韓語裡的「婦人」——buin——一詞也受到審視討論,因為它也有「太太」的意思,從今而後鼓勵使用較中性的字詞——nyeoseong「女性」。在一九四七年時,廢除只有男性能成為家族家長的朝鮮傳統「戶主」制,規定女性也有繼承遺產的權利。要邁出這意義重大的一大步,韓國足足落後朝鮮數十年,直到2008年才正式廢除戶主制度。

朝鮮女性地位的演變可分為四個階段。


朝鮮人怎麼談戀愛?允許離婚嗎?朝鮮女性地位領先韓國數十年?

首先,從1945至1950年的社會主義革命時期,在朝鮮民主婦女同盟(一九四五年成立)號召動員下,朝鮮女性為了打破封建時代的枷鎖,積極起參與政治活動和接受教育。

到了1950年代,奮力爭取權益的時期結束,朝鮮女性投入戰後的重建工作。她們從今爾後是勞動英雄。其中的楷模人物有朱平宣、宋昌淑、李花善,在50年代晚期,朝鮮啟動經濟建設五年計劃的「千里馬運動」(以朝鮮傳說中的雙翼馬)期間,這三位紡織廠女工以「千里馬日行千里」的精神投入勞動生產。不過,由於婦女還擔負家庭照顧責任,並無法全心全力投入工作崗位。到了一九七二年修憲,一九七六年頒佈《兒童養育法》,繼而是《勞動法》,朝鮮女性終於能減輕負擔。平壤當局提供多種服務和設施來援助母親,諸如配給熟米,廣設洗衣場和託兒所。

1980年代時,朝鮮國內對勞動力的需求降低。政令倡導裡的女性不再是勞動英雄,而是具備「女性」美德的戰士與母親

。朝鮮婦女此時起揹負著工作與家庭的雙重負擔。

到了1990年代,女性為了家中生計,紛紛做起生意買賣,在逐漸發展的市場經濟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在朝鮮,從事市場經濟活動的人當中,女性佔了七至八成的比例,她們無疑是「市場領導者」。

在邁入二十一世紀後,朝鮮女性似乎在社會中找回自己的位置。過去她們大多投入教育、醫療衛生或輕工業行業,而如今,有越來越多人在企業中擔任領導職。女性的工作效率高、忠誠度高,因此多半在金融企業身居要職。

如今,朝鮮女性必須兼顧職場和家務。國家在1970年代設立的援助服務和設施大部分已不復存在,而朝鮮社會如同韓國一樣,依然是大男人主義當道,使得職業婦女必須過著蠟燭兩頭燒的日子。儘管有一九四六年頒佈的《男女平等權法令》,家庭暴力照樣普遍存在。平壤當局仍然重視女性的地位問題:在2015年,女性的產假從一百五十天增加至二百四十天,同時增加多所幼兒托育機構。

朝鮮人怎麼談戀愛?


朝鮮人怎麼談戀愛?允許離婚嗎?朝鮮女性地位領先韓國數十年?

朝鮮是個保守的國家。公園裡或大學校園內絕對看不到當眾摟抱的年輕情侶。在那裡,戀愛是私領域的事,這點可說更符合傳統儒家觀念,年輕情侶幾乎不可能找到可以親密共處幾個小時的場所……

朝鮮人鮮少採用避孕措施,雖然政府在法律上容許墮胎,但墮胎者多數選擇非法方式(不符合合法墮胎條件,或是怕閒言閒語)。現今朝鮮夫妻大多隻生一個孩子,最主要原因是考慮到養育孩子的花費。幾年以前,保險套非常稀有,現在也不普及,朝鮮夫妻一般會選擇裝避孕器。當地當然有性病,但那是一個譴責自由戀愛的封閉社會,即使是黴菌感染這種小問題,患者都可能因為怕被說閒話、怕被醫生斥罵或擔心被配偶懷疑出軌而拖著不就醫。

年輕人是在大學課堂或團體活動中認識對象。但就像韓國一樣,傳統的相親結婚依然存在。直到1970年代為止,相親都是朝鮮人主要的婚姻模式,但如今步入婚姻的夫妻以自由結識為多。而就像韓國一樣,即使新人都穿著現代婚禮服裝,也要按部就班遵守傳統婚嫁習俗:男女雙方家人要通過「媒人」(可由姑姑、阿姨、家族朋友、同事擔任,或商請「半職業性」的媒人)這位中間人議婚。如今媒人人選可放寬到同輩朋友或同事,但牽線的角色功能不變。他們要介紹新人的身家背景、社會地位和經濟狀況,確定雙方門當戶對,並且交換新人的生辰八字,再透過卜師看兩人是否適合結婚。

最後,由雙方父母決定是否同意婚事,因為雖然西方人視婚姻為個人行為,在朝鮮這裡卻是社會行為。不過,這與官方意識形態無關,而是深受儒家思想影響的社會的常態:「我們」與整體(家庭、氏族、社會)的利益優先於個體的「我」。

婚姻對象怎樣才算「好」,條件隨著時代而改變,也忠實反映出朝鮮的社會與經濟變遷。在過去,「成分」等級高或是黨員才是最佳對象。到了1980年代,外交官、生意人,甚至遠航船員特別吃香,因為他們能夠拿到外幣和外國產品。1990年代時,在中國有人脈、投身於市場經濟的商人,或是能向日本家族親人取得物資、援助的在日朝鮮人,都一躍成為首選對象。如今,大家不再那麼重視出身「成分」,新貴階級、跟海外公司有往來的企業主都備受青睞⋯⋯最近,出租車司機也成為婚姻市場上的新寵兒,因為他們的收入優越,有良好的生活水平。

那麼,愛情本身呢?朝鮮人傳統上把婚姻視為「兩個家族」的結合,男女雙方之間是有感情基礎,但不見得要熱烈相愛。朝鮮文的 sarang,只用於指稱浪漫的感情

,多見於文學、電影和最初的熱戀期,但要組成一個家庭,光靠愛情還不夠!夫妻之間的情感稱為「情」(jeong),包含敬意、感情和共同責任。

朝鮮于一九四六年就將離婚合法化。如今離婚率比過去高。法律明令禁止的賣淫和納妾並未銷聲匿跡,但嫖客與失足婦女儘可能保持低調。男人間私下互通有「額外」服務的「三溫暖」或「按摩店」情報。在富裕人士的圈子裡,下班後的聚餐宴客有年輕漂亮女性作陪是屢見不鮮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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