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人才引進怎麼落戶?

杭州人才引進怎麼落戶?


申請條件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bai校本科學歷者(45週歲以下du,不含45週歲),zhi在杭落實工作單位,居住滿1年及dao以上並連續繳納1年及以上的社會保險(不含補繳);

2.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50週歲以下,不含50週歲)、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55週歲及以下)學歷者,可享受“先落戶、後就業”政策。

申報材料

1、畢業證書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原件1份;

2、需遷移人員的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及身份證,原件1份;

3、本人在杭合法固定住所的房產證,原件1份,本人合法固定住房中有房屋共有產權人需提供所有產權人出具的同意落戶證明;

在市區無房的,需提供人才市場蓋章的同意落戶證明原件或單位同意落戶意見書原件;或親友同意落戶聲明(所有房屋產權人及戶主簽字同意)及其房產證原件1份,擬落戶地戶口簿原件1份;

4、與用人單位簽訂的有效期一年以上的《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國內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無需提供),原件1份;

5、繳納省級社保的需提供社保局出具的用人單位為當事人連續繳納一年及以上(不含補繳)的個人專用參保證明(國內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無需提供),原件1份;

辦理流程

1、申請人向遷入地公安派出所(辦證中心)提出申請,並提交相關的材料。

2、公安派出所(辦證中心)對符合辦理條件且材料齊全的,報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審批的,7個工作日內辦結。

擴展資料:

杭州市戶口遷移政策:

申請條件

(一)夫妻投靠

夫妻婚齡滿2年,一方在杭有合法固定住所,人戶一致的,另一方持有在杭申領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證》,可自願申請投靠在杭配偶戶口處。

(二)老年投靠

1、男性年滿60週歲,女性年滿55週歲,持有在杭申領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證》,外地身邊無子女,子女全部或多數在杭州市區,本人或子女在市區城鎮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申請投靠在杭子女。

2、80週歲及以上老年人投靠在杭子女,不受“身邊無子女”及《浙江省居住證》的條件限制,可自願選擇投靠在杭城鎮有合法固定住所處的子女。

(三)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

未滿18週歲的未成年子女(戶口在大中專院校的除外),可按自願原則投靠在杭父母。

申報材料

(一)夫妻投靠:

1、夫妻雙方的居民身份證;

2、夫妻雙方的戶口簿;

3、結婚證;

4、夫妻一方在杭合法固定住所證明(父母在杭有合法固定住所的,需提供父母在杭合法固定住所證明、房屋產權人及戶主的同意落戶證明);

5、出生醫學證明(若隨遷未成年子女的需要提供)。

(二)老年投靠:

1、投靠人及被投靠人的居民身份證;

2、投靠人及被投靠人的戶口簿;

3、老年夫婦的結婚證;

4、投靠人本人或子女的在杭合法固定住所證明;

5、父母子女關係證明(可通過下列方式之一出具①當地鄉鎮、街道計生委出具的關係證明,需註明父母雙方信息及共育有幾個子女;②到戶口原始檔案所在派出所查詢,需明確共有幾個子女,分別叫什麼名字,並加蓋戶口專用章;③提供原始職工、幹部履歷檔案登記中的家庭成員關係登記表複印件,加蓋出具單位公章;

6、若有多個子女的,需提供其他子女的戶口簿或身份證(80週歲及以上老年投靠無需提供)

(三)未成年子女投靠:

1.申請人的申請報告(在杭父母為申請人),原件1份;

2.申請人和遷移人的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原件1份;

3.出生醫學證明,原件、複印件各1份;

4.結婚證,離異或再婚的需提供離婚協議書明確子女的撫養權歸屬,原件及複印件各1份;

5.遷入地戶口簿,原件1份;

6.申請人在杭合法固定住所證明(若父母為杭州市區家庭戶掛靠戶口,戶口掛靠地不能是集體土地、軍產、違章建築等,需提供掛靠地房屋產權證、房屋產權人及戶主的同意落戶證明),原件、複印件各1份;

辦理流程

(一)夫妻投靠

申請人持申報所需材料至申請人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經區(縣)級公安機關審批後辦理。

(二)老年投靠

申請人持所需材料至擬落戶地公安派出所申請,經區(縣)級公安機關審批後辦理。

(三)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

申報人持所需材料到擬遷入地公安派出所申請,經區(縣)級公安機關審批後辦理。

申請條件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bai校本科學歷者(45週歲以下du,不含45週歲),zhi在杭落實工作單位,居住滿1年及dao以上並連續繳納1年及以上的社會保險(不含補繳);

2.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50週歲以下,不含50週歲)、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55週歲及以下)學歷者,可享受“先落戶、後就業”政策。

申報材料

1、畢業證書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原件1份;

2、需遷移人員的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及身份證,原件1份;

3、本人在杭合法固定住所的房產證,原件1份,本人合法固定住房中有房屋共有產權人需提供所有產權人出具的同意落戶證明;

在市區無房的,需提供人才市場蓋章的同意落戶證明原件或單位同意落戶意見書原件;或親友同意落戶聲明(所有房屋產權人及戶主簽字同意)及其房產證原件1份,擬落戶地戶口簿原件1份;

4、與用人單位簽訂的有效期一年以上的《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國內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無需提供),原件1份;

5、繳納省級社保的需提供社保局出具的用人單位為當事人連續繳納一年及以上(不含補繳)的個人專用參保證明(國內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無需提供),原件1份;

辦理流程

1、申請人向遷入地公安派出所(辦證中心)提出申請,並提交相關的材料。

2、公安派出所(辦證中心)對符合辦理條件且材料齊全的,報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審批的,7個工作日內辦結。

擴展資料:

杭州市戶口遷移政策:

申請條件

(一)夫妻投靠

夫妻婚齡滿2年,一方在杭有合法固定住所,人戶一致的,另一方持有在杭申領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證》,可自願申請投靠在杭配偶戶口處。

(二)老年投靠

1、男性年滿60週歲,女性年滿55週歲,持有在杭申領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證》,外地身邊無子女,子女全部或多數在杭州市區,本人或子女在市區城鎮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申請投靠在杭子女。

2、80週歲及以上老年人投靠在杭子女,不受“身邊無子女”及《浙江省居住證》的條件限制,可自願選擇投靠在杭城鎮有合法固定住所處的子女。

(三)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

未滿18週歲的未成年子女(戶口在大中專院校的除外),可按自願原則投靠在杭父母。

申報材料

(一)夫妻投靠:

1、夫妻雙方的居民身份證;

2、夫妻雙方的戶口簿;

3、結婚證;

4、夫妻一方在杭合法固定住所證明(父母在杭有合法固定住所的,需提供父母在杭合法固定住所證明、房屋產權人及戶主的同意落戶證明);

5、出生醫學證明(若隨遷未成年子女的需要提供)。

(二)老年投靠:

1、投靠人及被投靠人的居民身份證;

2、投靠人及被投靠人的戶口簿;

3、老年夫婦的結婚證;

4、投靠人本人或子女的在杭合法固定住所證明;

5、父母子女關係證明(可通過下列方式之一出具①當地鄉鎮、街道計生委出具的關係證明,需註明父母雙方信息及共育有幾個子女;②到戶口原始檔案所在派出所查詢,需明確共有幾個子女,分別叫什麼名字,並加蓋戶口專用章;③提供原始職工、幹部履歷檔案登記中的家庭成員關係登記表複印件,加蓋出具單位公章;

6、若有多個子女的,需提供其他子女的戶口簿或身份證(80週歲及以上老年投靠無需提供)

(三)未成年子女投靠:

1.申請人的申請報告(在杭父母為申請人),原件1份;

2.申請人和遷移人的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原件1份;

3.出生醫學證明,原件、複印件各1份;

4.結婚證,離異或再婚的需提供離婚協議書明確子女的撫養權歸屬,原件及複印件各1份;

5.遷入地戶口簿,原件1份;

6.申請人在杭合法固定住所證明(若父母為杭州市區家庭戶掛靠戶口,戶口掛靠地不能是集體土地、軍產、違章建築等,需提供掛靠地房屋產權證、房屋產權人及戶主的同意落戶證明),原件、複印件各1份;

辦理流程

(一)夫妻投靠

申請人持申報所需材料至申請人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經區(縣)級公安機關審批後辦理。

(二)老年投靠

申請人持所需材料至擬落戶地公安派出所申請,經區(縣)級公安機關審批後辦理。

(三)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

申報人持所需材料到擬遷入地公安派出所申請,經區(縣)級公安機關審批後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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