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中院4月20日恢復開放訴訟服務中心、證據交換中心和信訪接待大廳

武漢中院4月20日恢復開放訴訟服務中心、證據交換中心和信訪接待大廳

湖北日報訊(記者湯煒瑋、通訊員王田甜)4月18日從武漢市中級法院獲悉,4月20日起恢復開放訴訟服務中心、證據交換中心和信訪接待大廳。因疫情防控暫緩的開庭、調查、調解、質證等訴訟活動有序恢復。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後,考慮到群眾的訴訟需求,1月30日,武漢中院通過媒體、微信公眾號等發佈疫情期間有關訴訟活動調整事宜的公告,引導當事人通過“移動微法院”和“武漢法院訴訟服務網”進行網上立案和繳費,通過12368熱線電話提供諮詢查詢服務。

4月初,隨著武漢疫情防控工作持續、穩定向好,生產生活全面有序恢復,武漢中院及時為武漢“解封”後群眾安全、有序、便捷地進行訴訟活動做好充分準備。

“目前,疫情防控工作仍不能鬆懈。我們鼓勵有訴訟需求的群眾通過網絡平臺實現立案、調解。對於來法院現場立案的群眾,符合立案條件,我們也會及時立案。”中院立案一庭庭長熊青介紹。

與此同時,武漢中院按照最高法院關於加強在線訴訟工作的通知精神,及時整合審判力量,規範在線訴訟程序,通過微信、視頻網絡等方式有序開展審判工作。

3月10日上午,武漢中院刑二庭幹警劉言經過嚴格的健康檢測,來到武漢市江漢區看守所監區外臨時搭建的“視頻室”裡,視頻連線提審一名上訴人。核實完上訴人身份之後,劉言告知上訴人疫情期間最高法院相關規定,徵得對方同意後開始訊問,充分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劉言介紹:“疫情期間,在徵得當事人及訴訟參與人同意的情況下,法院可以採取遠程視頻方式開展送達、提審、調查和宣判活動。為保障當事人和工作人員的生命健康安全,監區內、外人員不接觸,筆錄等需要內外傳遞的物品也經過了嚴格消毒。”

為減少人員聚集,降低感染風險,建議當事人、訴訟代理人優先選擇“移動微法院”、武漢法院訴訟服務網(
http://www.wuhancourt.gov.cn)進行網上訴訟活動。

不便於開展網上訴訟活動的,也可通過郵寄方式向法院提交相關材料,法院將及時予以處理。當事人、訴訟代理人確需來法院現場辦理有關事項的,請自覺遵守疫情防控各項規章制度。

有需諮詢相關法律事宜,可撥打12368訴訟服務熱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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