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4月21日,衢州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衢州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0年4月21日衢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

陈国华为衢州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衢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魏晓莲为衢州市人大常委会代表与选举任免工作委员会主任;

黄曙峰为衢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员。

免去:

郑增林的衢州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陈国华的衢州市人大常委会代表与选举任免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骆忠新的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职务;

刘清启的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王勇、方金泉的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衢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黄曙峰代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衢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黄曙峰代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衢州市人大常委会

2020年4月21日

衢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余广宇请求辞去市七届人大建设与资源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衢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余广宇辞去衢州市七届人大建设与资源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报衢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衢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章建平请求辞去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职务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衢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章建平辞去衢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职务,报衢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衢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马燕请求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衢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马燕辞去衢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报衢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衢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叶伟忠请求辞去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衢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叶伟忠辞去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报衢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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