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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因為突如其來的疫情,大多數企業應該已經正式開工兩週了。


面對一場共同的劫難,個人、企業、國家之間的依存關係瞬間直觀緊密起來,馳援湖北甚至全國抗疫一線的隊伍中除了醫護人員、各級政府工作者,還有很多個人、企業都在通過實際行動或自身優勢助力抗疫工作,中央和地方政府相繼出臺各種政策措施推動經濟社會秩序的逐漸恢復,助力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復工運轉。


據不完全統計,截至2月16日,已有超過25個省級地方政府專門出臺了針對中小企業的扶持政策,70多個地市、區縣級政府進一步升級、細化扶持政策,並陸續進入落實階段。


這些政策從減租減稅,延緩社保繳納,到各類財政支持、金融扶持等方面都有涉及。我們梳理了北上廣深和13座新一線城市的相關政策,希望對合作夥伴、中小型企業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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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上廣深政策助力概覽


北京

2月5日,市政府辦公廳正式下發了《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響促進中小微企業持續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


【主要措施】

減費減稅:

1、受疫情影響納稅申報困難的中小微企業,可依法辦理延期繳納稅款,最長不超過3個月。

2、疫情期間,對受影響較大的中小微企業停徵特種設備檢驗費、汙水處理費、佔道費。

3、對受疫情影響的滑冰滑雪場所給予適當額度用水用電補貼。


社保:

1、符合條件企業可延期繳納社保。

2、對符合條件企業返還失業保險費。

3、符合條件企業的中小微企業,一次性給予該企業3個月應繳納社會保險費30%的補貼。

4、一次性給予符合條件企業的企業3個月應繳納社會保險費50%的補貼。

5、實施培訓費補貼。

6、用人單位招用本市登記失業人員和城鄉就業困難人員,符合條件可按規定申請享受崗位補貼、社會保險補貼。


減租:

1、符合條件的企業,免收2月份房租。承租用於辦公用房的,給予2月份租金50%的減免。

2、對承租其他經營用房的,鼓勵業主(房東)為租戶減免租金,具體由雙方協商解決。

3、對符合條件的小微、初創型文化企業房租,通過“房租通”政策給予房租補貼。

4、對符合條件的重點連鎖餐飲(早餐)、菜店(生鮮超市)、便利店等網點設立項目,給予房屋租金等支持,支持比例上限由原50%提高至70%。


財政支持:

1、對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內的科技型小微企業,根據研發投入實際情況,給予每家最高不超過20萬元的研發費用補助。

2、全市預算單位在滿足機構自身運轉和提供公共服務基本需求的前提下,要加大對中小微企業的傾斜力度,進一步提高面向中小微企業採購的金額和比例。依託市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發放中小微企業服務券,受疫情影響嚴重的企業採購遠程辦公、視頻會議、法律諮詢、在線檢測、網絡銷售等指定服務產品的,對每家企業給予不超過合同額50%的補貼,最高額度不超過20萬元。

金融支持:

1、進一步增加信貸投放。

2、降低企業融資成本。

3、拓寬直接融資渠道。

4、提高融資便捷性。

5、優化融資擔保服務。

6、加強創新型中小微企業融資服務。

7、對符合條件的中小文化企業融資,通過“投貸獎”政策給予貼息、貼租等獎勵。

上海

2月7日,上海市政府印發《上海市全力防控疫情支持服務企業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主要措施】

減費減稅:

1、疫情防控期間,因受疫情影響,納稅人在法定期限內辦理申報有困難的,可依法申請進一步延期。

2、對相關企業和個人給予稅收優惠。

3、免除定期定額個體工商戶稅收負擔。疫情防控期間,按照定期定額納稅的個體工商戶依法免於繳納定額稅款。

4、暫時退還旅遊服務質量保證金和補貼文化事業建設費。

社保:

1、2020年本市將繼續對不裁員、少減員、符合條件的用人單位,返還單位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

2、推遲調整社保繳費基數的時間。從2020年起,將本市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年度(含職工醫保年度)的起止日期調整為當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3、實施培訓費補貼政策。

4、適當下調職工醫保費率。根據醫保基金收支狀況,在確保參保人員醫療保險待遇水平不降低、保證醫療保險制度平穩運行的前提下,2020年暫將職工醫療保險單位繳費費率下調0.5個百分點。


減租:

1、中小企業承租本市國有企業的經營性房產(包括各類開發區和產業園區、創業基地及科技企業孵化器等)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先免收2月、3月兩個月租金;對間接承租的企業,應確保租金減免落到實處,使實際經營的中小企業最終受益。

2、鼓勵國有企業在協商情況下通過減免緩交等方式儘可能多讓利給中小企業,相關減收影響在經營業績考核中予以認可。

3、鼓勵大型商務樓宇、商場、園區等各類市場運營主體為實體經營的承租戶減免租金。主動為租戶減免房產或土地租金的企業,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可申請減免相應的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


財政支持:

1、優化企業服務機制。在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平臺開通中小外貿企業服務專窗,便利企業疫情防控期間不見面辦理通關、物流、金融等一攬子進出口業務。

2、完善企業信用修復機制。積極協助受疫情影響出現失信行為的企業開展信用修復工作,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企業,可依調整後的還款安排,報送信用記錄。

金融支持:

1、多途徑為企業提供資金支持。鼓勵浦發銀行、上海銀行、上海農商銀行加大對抗擊疫情和受疫情影響較大行業及中小微企業的信貸投放,疫情防控期間相關貸款利率參照同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至少減25個基點,鼓勵其他在滬金融機構參照執行。建立金融服務綠色通道,便利重點防疫物資生產供應等相關企業。鼓勵金融機構利用銀稅互動、上海市大數據普惠金融應用等平臺,通過績效考核調整、提高不良容忍度等措施,加大對中小企業的信用貸款支持。

2、加大對流動資金困難企業的支持力度。加大對旅遊、住宿餐飲、批發零售、交通運輸、物流倉儲、文化娛樂、會展等受疫情影響較大行業信貸支持,通過變更還款安排、延長還款期限、無還本續貸等方式,對到期還款困難企業予以支持,不抽貸、不斷貸、不壓貸。加快建立線上續貸機制。如因疫情影響導致貸款逾期,可合理調整有關貸款分類評級標準。

3、加強融資擔保支持。進一步發揮本市政策性融資擔保基金作用,確保2020年新增政策性融資擔保貸款比上年度增加30億元以上。對防疫物資重點保障企業和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中小微企業,政策性融資擔保基金繼續加大融資擔保支持力度。對新申請中小微企業貸款的融資擔保費率降至0.5%/年,再擔保費率減半收取,對創業擔保貸款繼續免收擔保費。

廣州

2月6日,廣州發佈了《關於支持中小微企業在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過程中健康發展的十五條措施》。


【主要措施】

減費減稅:

1、因受疫情影響,企業發生重大損失,生產經營活動受到重大影響,且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可申請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


2、加強有利於疫情防控的稅費政策落實,以“特事特辦”方式幫助企業解決涉稅費問題,優先加快辦理增值稅留抵退稅,切實緩解因疫情給企業帶來的不利影響。


社保:

1、因受疫情影響,用人單位無法按時繳納企業職工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的,可申請延期至疫情解除後3個月內繳費,期間不加收滯納金。

2、階段性調整我市失業保險浮動費率至2020年12月底,原繳費係數為0.6的下調為0.4,原繳費係數為0.8的下調為0.6。

3、疫情期間用人單位未按時辦理參保繳費登記、申報繳款、待遇申領等業務的,允許其在疫情結束後補辦,延長期間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待遇正常享受,不影響其參保人員個人權益記錄,補辦應在疫情解除後3個月內完成。


減租:

1、對承租市屬和區屬國有企業物業用於線下商業實體店經營的中小微企業,減免2020年2月份和3月份物業租金(免租的承租戶當前應無拖欠租金)。

2、承租市屬和區屬國有企業物業經營、並享受減免2個月場地租金的專業批發市場開辦方,應同步對場內承租商戶減免2個月的商鋪租金,且對商戶的租金減免幅度不低於其享受的國有物業租金減免幅度。

3、對租用其他物業經營的,鼓勵業主方為專業批發市場開辦方減免或降低租金,鼓勵專業批發市場開辦方對中小微企業減免或降低租金。

財政支持:

1、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出現失信行為的企業,經有關當事方認可,可暫不列入聯合懲戒名單。

2、加強激勵引導。市財政先統籌安排5億元,對支持中小微企業發展、保障中小微企業運轉工作中的金融機構和各類企業給予財政扶持。

金融支持:

1、確保信貸餘額和戶數不下降。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企業,銀行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對疫情期間到期的貸款,鼓勵銀行展期或續貸。

2、確保融資成本有所降低。針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餐飲、住宿、旅遊、商貿、交通等行業,鼓勵銀行機構在原有貸款利率水平基礎上降低10%以上。

3、綜合運用金融支持工具。市、區兩級政策性融資擔保公司應取消反擔保要求,對受影響的中小微企業擔保費率較去年同期水平下調1個百分點,市融資再擔保公司取消再擔保收費,相關經費由財政予以補助。

4、市屬金融企業加大支持力度。廣州銀行、廣州農商銀行等地方法人金融機構應積極對接廣州地區中小微企業的融資需求,2020年計劃新增中小微企業貸款570億元,並全面下調新投放中小微企業貸款利率,比去年同期利率整體下調幅度不低於10%。

5、對疫情防控重要物資保障企業、生活必需品保障企業的貸款予以貼息,提前復工復產的予以獎勵,對通過購置生產設備及車間改造升級輔助設備的技術改造予以資金支持。

深圳

2月8日,深圳發佈《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業共渡難關的若干措施》。


【主要措施】


減費減稅:

1、對因疫情影響不能按期辦理納稅申報的,由企業向稅務部門申請辦理延期申報。對生產經營困難、符合延期繳納稅款條件的,由企業向稅務部門申請辦理延期繳納,延期繳納期限最長不超過3個月。對受疫情影響的困難企業免徵3個月的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

2、對受疫情影響的各類企業返還6個月的城鎮汙水處理費。

3、免除全市工商企業2月份當月繳交兩部制電費中的基本電費,由市財政代繳。各工業園區和商業樓宇的物業管理部在收繳電費時不得向用電企業收取已經被免除的基本電費。


社保:

1、對受疫情影響,用人單位無法按時繳納企業社保費的,可延期至疫情結束後3個月內繳費,期間不加收滯納金。

2、對受疫情影響、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企業,可以依法申請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最低至3%,期限不超過12個月;或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期限不超過12個月。

3、疫情防控期間,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對生產經營困難且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按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繳納社會保險費的25%予以返還。對職工因疫情接受治療或被醫學觀察隔離期間企業所支付的工資待遇,按照不超過其基本養老保險費繳納基數的50%補貼企業。

4、對2020年內根據崗位需要組織職工參加職業技能培訓的企業,進一步提高培訓補貼標準,適崗培訓補貼由每人最高900元提高至1500元,技能提升培訓補貼由平均每人1400元提高到2000元。

減租:

1、對租用市、區政府以及市屬、區屬國有企業持有物業(含廠房、創新型產業用房、寫字樓、農批市場、商鋪、倉儲物流設施、配套服務用房等)的非國有企業、科研機構、醫療機構和個體工商戶,免除2個月租金。對承租市、區兩級公租房、人才住房的非國有企業或家庭(個人),免除2個月租金。

2、積極鼓勵倡導社區股份合作公司、非國有企業、個人業主參照國有企業做法減免物業租金。

財政支持:

加強出口信用保險服務保障。加強線上客戶服務,開闢定損核賠綠色通道,適當放寬理賠條件,優先處理受疫情影響出口企業的出險理賠。

金融支持:

1、穩定現金流。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行業,以及有發展前景但受疫情影響暫遇困難的企業,金融機構不抽貸、斷貸、壓貸。

2、降低融資成本。鼓勵各銀行機構適當下調貸款利率、減免手續費,新發放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綜合融資成本力爭比2019年下降0.5個百分點。疫情防控期間,政策性融資擔保機構的擔保費減免30%,對符合條件的其他合作擔保機構給予一定的擔保費補貼。政府性融資再擔保機構全年免收再擔保費,融資擔保基金的再擔保風險分擔比例由最高50%提高到60%,鼓勵擔保機構對符合條件的合作銀行推薦的貸款項目實行“見貸即擔”。

3、加大產業資金傾斜支持。全市產業資金優先用於扶持受疫情影響嚴重的中小微企業,劃撥10%的市級產業專項資金重點用於貸款貼息,對於疫情防控期內獲得銀行等金融機構的新增貸款(展期視同新增),按實際支付利息的50%給予總額最高100萬元的貼息支持,貼息期限不超過6個月。對受疫情影響,並已獲得市級產業專項資金扶持且在建設期內的項目,項目單位可向資金主管部門提出書面延期申請,一般延期3個月,最長不超過6個月。

4、進一步釋放“四個千億”政策紅利。用好發債增信資金,為參與防疫或受疫情影響的民營企業發債提供融資支持。民營企業平穩發展基金可對因疫情造成資金週轉困難的優質中小企業,提供短期流動性資金支持,並實行利率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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