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採風

 “近日,最高檢、公安部共同制定並印發《關於加強和規範補充偵查工作的指導意見》(下稱《指導意見》),對進一步完善以證據為核心的刑事指控體系,加強和規範補充偵查工作,提高辦案質效,確保公正司法提出了明確要求。我們要認真學習、領會、應用。”日前,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區檢察院檢察長趙育生要求辦案檢察官結合辦理的該市首起“套路貸”涉惡案件,總結該案退回補充偵查追訴犯罪取得的成功經驗,指引其他類案加以借鑑。

  據該院掃黑辦負責人介紹,該“套路貸”涉惡案件歷經兩次退回補充偵查,補強了證據,卷宗從2冊增加到13冊,犯罪嫌疑人從3名追加到7名,犯罪事實從2起增至8起,補查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得以充分體現。

  2017年4月至2018年3月,遊某成立了莆田某商務諮詢有限公司,從事無擔保小額貸款業務,以“借一押一”方式簽訂“陰陽合同”放款給多名被害人,收取高額利息、逾期費、違約金,僱用了翁某等人參與套路放貸、暴力討債。案發後,3名犯罪嫌疑人被立案,2018年5月被逮捕,7月移送至莆田市荔城區檢察院審查起訴,移送起訴意見書認定2起犯罪事實,犯罪數額為4萬元左右。

  承辦檢察官在細緻審查此案卷宗後,從一張證據保存清單中發現偵查部門事實上扣押了50張借條。以借條為突破點,檢察官結合報警記錄、言辭證據等進行仔細梳理、深挖細查,分別列出25條、14條極具針對性的補充偵查提綱,於2018年8月17日、2018年11月1日兩次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其間,多次與公安機關集中討論,研判補偵方向,跟蹤補偵情況,成功追訴了6起敲詐勒索案,涉案金額近20萬元。

  最終,該案因取證到位、證據固定完整,提起公訴後,法院很快就作出一審判決,其中游某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其他同案犯分別被判處四年零六個月至十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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