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签劳动合同,有何法律风险?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有何法律风险?

案例回顾

李女士是上海某计算机公司的程序员,工作了将近1年,双方并未签订劳动合同。2015年1月,由于公司打算缩减规模,人事部门便口头通知她,和她解除劳动关系。

2015年2月,李女士将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公司支付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8万元及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2万8千余元。在法院庭审中,公司确认双方确实是解除劳动关系,但认为李女士是自己离职,属于合法解除,因此,公司不愿意赔偿经济补偿金。

至于未签合同,公司已经通知过其签订劳动合同,但因为李女士自身原因,导致未签劳动合同。最后,法院判决,公司支付李女士双倍工资差额8万元及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2万8千余元。

法顾百家说

法顾百家指出,解除劳动关系是否合法,根据法律规定,应当由用人单位举证,但用人单位并未有任何证据证明解除李女士系合法解除,公司应当承担不利后果。关于未签合同,公司也没有任何有效证据证明公司已经要求李女士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公司应当支付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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