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能打工男子出獄即成網紅,有流量就有價值嗎?

4月18日,曾經的網絡紅人周某出獄,他曾經創造了

“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這輩子都不可能打工”等言論紅遍網絡,又因為長相與切格瓦拉相似而被稱為竊·格瓦拉。


他在面對採訪時,對於打工當社畜的反抗,對於入獄的樂觀,讓其成了不少網友的“精神領袖”,他的這些行為多年以來一直被津津樂道。


不可能打工男子出獄即成網紅,有流量就有價值嗎?


而在竊·格瓦拉出獄之前,他就已經被大批媒體盯上,並快速登上微博熱搜,微博熱搜閱讀目前已經超過8.1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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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更早的時間,關於竊格瓦拉的問題就成了知乎的熱門問題,瀏覽量超過千萬,問題中竊格瓦拉的稱呼赫然是“精神領袖”。


不可能打工男子出獄即成網紅,有流量就有價值嗎?


有媒體報道,

在周某出獄之前,就有多家網紅公司排隊等著他簽約,還有人現場就開出200萬簽約費,抖音上疑似周某人的賬號粉絲已達173萬。


不可能打工男子出獄即成網紅,有流量就有價值嗎?


一個因搶劫和偷竊而入獄的人,本是不入流的,卻為何會如此地受到媒體和網絡的追捧,甚至可能迅速成為網紅賺大錢?如果周某成為網紅,算是世俗意義上的“成功”,那麼普通人要不要效仿他?


01 追逐流量是媒體的天性


不管你信不信,一個事實是:追逐流量是媒體的天性。


吳修銘寫過一本書叫《注意力經濟: 如何把大眾的注意力變成生意》,看書名你可能就知道了書的大概意思,對於信息內容行業來說,有注意力才有經濟,而竊·格瓦拉正是那個創造注意力的人。


注意力經濟的崛起,還要從廉價報紙的誕生說起。


報紙最早是一種服務於高端人群的產品,在20世紀30年代,紐約市最為權威的報紙是《信使晨報和紐約問詢報》,這份只有4頁內容的報紙發行量只有2600份,售價高達6美分,在當時它屬於一種奢侈品,它們主要面向的是紐約市的商業與政治精英,報紙的信息也嚴肅而有限,大多數紐約普通人根本不讀報紙,當然也讀不起。


當時只有23歲的本傑明·戴想出了一個創意:發行售價只有1美分的報紙,他有信心能比那些賣6美分一份的報紙吸引更多的讀者。但這個創意充滿風險,他以低於成本價的價格銷售報紙,就必須想辦法通過其他方式獲得更多收入,這個方式就是——廣告。


購買報紙的讀者實際上是他的產品,他要靠售賣用戶的注意力去獲得廣告費。


“本報的宗旨在於,”他寫道,“以每個人都負擔得起的價格,向人民大眾展示‘所有當天的要聞’,同時為廣告宣傳提供一種優勢媒體。”


報紙的名字是《紐約太陽報》,為了推高銷量就得創造流量,報紙開始報道更多獵奇內容,“酒鬼、打老婆的人、騙子、小偷、妓女,還有光顧妓女們的嫖客”。


這樣的新聞報道贏得了更多讀者,《紐約太陽報》印刷量越來越高,直到開始盈利。


戴的這個創意,後來成為所有紙媒的商業模式,低價出售報紙,靠刊登廣告獲得利潤,同時讓曾經只屬於“高富帥”階層的商品,變得普及化。


《紐約太陽報》發行量節節攀升,更多的報紙開始採取戴的模式。


《紐約先驅報》於1835年開始發行。從一開始,《紐約先驅報》就形成了擅長報道暴力死亡的特色。據統計,這家報紙在出版頭兩週就報道了“三起自殺、三起謀殺、一場導致5人死亡的大火、一起導致受害人掉了腦袋的事故……”。


報紙需要通過免費事物來吸引注意力,然後獲得高發行量。激烈競爭之中,越是誇大其詞、聳人聽聞、肆無忌憚的另類內容,越是可以吸引注意力,也就能獲得更高的發行量和收入。


所以報紙自平民化以來,便背上了追逐流量的宿命。


報紙之後的媒體大多沒有逃脫這個宿命,你可能還記得門戶網站時代,流量最高的不是政治、經濟類新聞,而是娛樂、八卦甚至各種香豔、情色擦邊球信息。今天充斥在各大新聞APP上的信息幾乎同樣如此。


低價的報紙只能靠售賣廣告賺錢,因此它必須創造吸引流量的內容。在“免費”概念成為趨勢之後,免費的內容唯一的收入就是廣告,因而它同樣需要吸引流量,結果自然是什麼火、什麼能吸引焦點,媒體就寫什麼。


02 娛樂至死的視頻時代造就另類網紅


在《娛樂至死》一書中,尼爾波斯曼敘述了亞伯拉罕·林肯和斯蒂芬·道格拉斯之間七場著名的辯論。


林肯和道格拉斯不僅事先準備好演講稿,就連反駁對手的話也是事先寫好的。即使在進行即興辯論時,兩人使用的句子結構、句子長度和修辭手法也不脫書面語的模式。當然,在他們的演講中也有純粹口語的東西,畢竟他們兩個都無法做到對聽眾的情緒無動於衷。但是,印刷術的影響無處不在,到處是論證和反論證、要求和反要求、相關文本的批評和對對手措辭的百般挑剔。總而言之,林肯和道格拉斯的辯論像是從書本上照搬過去的文章。」


簡單來說,那時的演講和辯論是引經據典,非常書面化和嚴肅的,而聽眾也必須有充足的知識積澱。


19世紀中葉,很多英國人來到美國想親自看看殖民地的變化,他們對於美國人最大的印象就是這裡的美國人太有文化了,似乎各個以讀書為消遣,各個滿腹經綸。


視覺化媒介的出現改變了這個現狀,它讓美國逐步陷入娛樂至死的年代,當然它對全球都是如此。


麥克盧漢說的“媒介即信息”,很多人並沒弄明白它到底意思。


比如很多中年大叔寫文字,讀者會覺得寫得好,成了作者的粉絲,而一旦這些作者開始拍視頻,很多粉絲立馬脫粉。我初中時看池某的小說,那時覺得作者一定是超凡脫俗的女子,某一天在電視上見到真人,心靈受到重重一擊,再看她的書時完全沒有當初的感覺。


如果媒介是紙張,那麼信息只是文字,如果媒介是視頻,那麼信息不僅包括創作者創作的內容,還包括作者自己。漂亮的人創作好內容,醜人創作好內容,是不太一樣的。


如果將竊·格瓦拉放在紙媒時代,頂多有媒體報道《周某偷電瓶車被捕,聲稱“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就這樣的文字是不可能火的。


而在視頻時代,竊·格瓦拉在被捕時輕鬆的表情,略帶魔性的口音,與切格瓦拉同款鬍子,再加上他的金句,這些一起才造就了周某在網紅的大火。


不可能打工男子出獄即成網紅,有流量就有價值嗎?


同樣曾經因為搶劫入獄,口出“必須喝大力”的大力哥也是因為一段視頻走紅,2017年他在快手上有60多萬粉絲,據說每月收入在2萬以上。如果讓大力哥出獄後寫文章,他勢必寫不了,正是“娛樂至死”的視頻時代造就了這樣的網紅。


不可能打工男子出獄即成網紅,有流量就有價值嗎?


偶爾也會聽到,像竊·格瓦拉、大力哥這樣的事,不會在美國出現。事實是這樣嗎?


2014年美國人傑裡米·米克斯因非法持有武器、在街頭實施恐怖活動等等六項重罪而被加州警方起訴入獄,米克斯的入獄照被傳到網上後,因為照片太帥迅速引發熱議,成為網絡名人。不少網友認為他應該當模特。


不可能打工男子出獄即成網紅,有流量就有價值嗎?


2016年3月傑里米·米克斯於出獄,聽聞此消息,各大媒體紛紛報道,標題當然是《美國最帥囚犯即將出獄》一類。米克斯出獄後如不少網友所願,簽約模特經紀公司,開啟了自己的模特生涯,走上人生巔峰。


傑里米·米克斯走紅的路線幾乎與竊·格瓦拉相同,他們同樣因犯罪被捕,同樣因視覺化的內容在網絡上走紅,同樣在出獄後再次贏得關注,並藉助注意力實現變現。


今天是自媒體時代,支持網紅的經濟公司、MCN比單純的視頻媒體在利用注意力上更進一步,媒體可能報道一下,等熱度消失了,也就沒什麼聲音了。而這些支持網紅的經紀公司、MCN等是要用他們的注意力去直接賺錢的,通過拍視頻、直播,將他們的剩餘價值消耗殆盡。


不過這些另類網紅的生命週期也不會太長,他們並沒有什麼核心競爭力,只是消耗自己意外走紅帶來的注意力。大力哥在快手上的新號,內容稀少,互動慘淡,他基本上已經被遺忘了。


但是,有老網紅被遺忘,就有新網紅誕生,畢竟這是一個“娛樂至死”的年代,大眾只是需要消遣而已。


尼爾·波茲曼說,有兩種方法可以讓文化精神枯萎,一種是奧威爾式的——文化成為一個監獄,另一種是赫胥黎式的——文化成為一場滑稽戲。


二者中更有威脅的是後者,赫胥黎在《美麗新世界》中告訴我們,人們感到痛苦的不是他們用笑聲代替了思考,而是他們不知道自己為什麼笑,以及為什麼不再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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