隴西縣院“六項舉措”多元化解社會矛盾糾紛

近年來,隴西縣院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楓橋經驗”、法治建設、社會治理等方面的重要論述和批示指示精神,以創新社會治理、化解社會矛盾為目標,深入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健全完善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切實發揮檢察職能化解各類矛盾糾紛,取得了積極成效。

落實“少捕慎訴少監禁”理念,減少社會對抗,推動訴源治理。充分發揮審前引導過濾作用,努力降低刑事案件特別是輕微刑事犯罪、未成年人犯罪的審前羈押率和輕微刑事犯罪案件起訴率,近三年來,刑事案件平均不捕率25.3%,不訴率19.4%,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堅持檢調對接釋法說理,減少社會矛盾,積極修復社會關係。從有利於化解社會矛盾、挽救教育和預防犯罪出發,加強檢調對接和釋法說理,最大限度減少社會對立面,促進社會和諧。對犯罪情節輕微,可訴可不訴案件,在取得被害人諒解的基礎上,依法作不起訴處理。近三年來,因情節輕微不起訴130件139人。

推行“抗調結合”監督方式,實現定紛止爭、息訴罷訪目標。以案結事了人和為目標,堅持“監督與息訴並重、監督與維穩並行”的工作思路,推行“抗調結合”監督方式,把矛盾化解、檢察和解、調解息訴、釋法說理、糾紛解決貫穿於民事檢察工作全過程。近三年來,對辦理的59件民事行政檢察監督案件,通過和解、調解等結案20件。同時堅決維護申訴人的合法權益,依法提出再審檢察建議1件,提請抗訴1件。

全面落實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化解社會矛盾,促進社會和諧。充分履行刑事訴訟主導責任,發揮“捕訴一體”辦案機制優勢,通過加強與案件當事人、律師的溝通,積極開展社會調查等,在辦案過程中強化普法教育、釋法說理,切實化解社會矛盾。制度實施以來,共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辦理刑事案件298件348人,對55名認罪認罰的犯罪嫌疑人依法做出不起訴決定。

積極探索推行“一二一”工作模式,提高信訪案件辦理質效。對所有來信來訪逐件錄入、逐案分流,確保所有案件從受理到辦結全部網上運行。堅持規範案卡填錄、文書製作和文件上傳,對所有接收案件的相關材料均上傳至系統,確保信訪處理件件留痕,一脈可查。在落實“群眾來信7日內程序回覆、3個月內辦理過程或結果答覆”要求過程中,強化責任擔當,要求“每件必明去向、必明結果”。對群眾信訪事項馬上辦、簡易辦、一次辦,依法及時就地解決群眾訴求,最大限度減輕群眾“訪累”,減少重複信訪。

突出司法救助重點,加大救助工作力度,有效化解社會矛盾。

把司法救助工作作為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的重要抓手,將建檔立卡貧困戶、未成年人、殘疾人等特殊群體作為重點救助對象,主動告知司法救助政策,積極幫助調取相關材料,做到應救盡救。近三年來,共向21名救助申請人發放救助金20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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