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市场作为先进、高效的农产品流通模式,荷兰拍卖对我国的启示

流通是联接生产与消费的中间环节,流通模式直接决定着产出品的价值实现程度。中国农产品流通环节冗长,效率低下,成本偏高,对农产品价格的稳定和城乡人民生活带来不利影响。荷兰是欧洲西部的一个小国,但农业发展水平很高,在世界农产品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这与它先进高效的农产品流通模式息息相关。本文旨在借鉴荷兰的农业发展经验来借鉴、完善我国的农产品流通体系。

一、荷兰拍卖市场概况

荷兰位于欧洲西偏北部,是著名的低地国家,耕地面积狭小,光热条件差,不适宜从事农业生产。但是荷兰的农业十分发达,土地利用率高居世界前列,通过“大进大出”的贸易模式奠定了它在世界农业市场上的重要地位。除了发达的农业科学技术、科学的生产管理体系和完善的产业链体系外,农产品流通模式也是推动荷兰农业发展的决定因素之一。

拍卖市场是荷兰的农产品流通中一种独特的组织形式,被誉为最具有荷兰特色的市场方式。荷兰的拍卖市场已有百余年的历史,本世纪初曾多达 162 家,现在只剩下 25 家大型拍卖公司和与之相配套的大型拍卖市场,绝大多数的果蔬和花卉等生鲜农产品都通过拍卖市场来进行交易。


拍卖市场作为先进、高效的农产品流通模式,荷兰拍卖对我国的启示

拍卖市场的主体分为两部分:拍卖部和销售中转部。

首先,由专门的分级机器对来自不同农场的产品进行严格地分级,然后装箱,注明产品名称、等级、生产者号码、姓名等信息。

其次,将产品运送到拍卖部,存放在储藏冷库中,通过竞价拍卖的方式找到合适的买主,售出后由拍卖部进入销售中转部。

最后,对已经出售的农产品进行包装。

销售中转部作用相当于农产品的包装间,农产品发货前首先按照买主要求进行相应的包装,然后再运送到买主手中。每个拍卖市场都拥有设施齐全的拍卖大厅,拍卖活动由拍卖钟引导买主进行。每个拍卖钟都标有刻度以代表产品价格,指针指在哪个刻度,就表示当前价格是多少。和传统的拍卖形式有所差别的是,荷兰的拍卖实行降价拍卖,即拍卖钟的指针逆时针由高到低运行,对某种产品出价越高,买主可选择的余地就越大。

当指针指向买主可以接受的价格时,买主按下拍卖铃并告知其所需要的数量,由后台的电脑打出购买单,将买主号码、购买产品的名称、等级、价格及购买数量一一列出。此时,拍卖钟的指针会从当前价格开始接着转动,联接下一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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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拍卖市场的特点和作用

只有通过流通,农产品的价值和农户的利益才能够得以实现。荷兰的拍卖市场结合现代科学技术和先进的管理模式,节约了大量的时间成本和人力资本,使得流通效率大提幅度高,给农产品流通形式注入了新鲜的血液,值得其他国家借鉴和学习。

(一)荷兰拍卖市场的特点

1.采取最低价格限制

为了使得农户的利益不受损害,拍卖公司每年会根据当前市场行情确定农产品的最低销售价。若拍卖钟转动到最低销售价时产品仍然无人问津,则这部分农产品停止出售。全体参与拍卖的农户事先预缴一定的拍卖风险基金,拍卖公司参考最低销售价格从拍卖风险基金出资,给予农场主相应的补偿金。

2.组织呈现倒金字塔形

拍卖市场的组织结构为三角形,由三部分组成,从下往上分别为数量众多生产者、拍卖市场和拍卖市场中心管理局。在荷兰农户均加入了农业合作社,并以合作社社员的身份参与农业生产和流通,构成金字塔的最底层。拍卖市场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每个拍卖市场都是中心管理局的会员,构成塔身部分。而中心管理局类似于我国的行业协会,是对拍卖市场进行监督管理服务,是全体农业生产者利益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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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农业合作社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在荷兰,参与拍卖的农户必须是合作组织的成员,每年需缴纳一定数额的手续费,并且不得将产品销售到其它市场。农产品流通的过程中,农业合作社不仅负责对社员的农产品统一进行收购,还会定期对农户进行有关农业生产技术的培训,对提高农户的生产规范性和组织化程度起到了很大作用。

4.呈现数量减少、规模扩大的趋势

荷兰的拍卖市场距今已一百多年历史,从一开始的 100 多个拍卖市场,缩减至只有25 个市场。拍卖市场的数量减少,规模扩大,运行效率显著提高。在荷兰,绝大部分农产品是通过拍卖方式进入市场的。以花卉为例,荷兰用于花卉生产的面积不足总国土面积的 3%,却创造了数十亿的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 20%。这些花卉绝大部分是通过世界最大的花卉拍卖市场阿斯梅尔花卉拍卖市场进行交易的,该市场出口世界各地的花卉产品占到了总量的43%,全世界花卉产品的价格都受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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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拍卖市场的作用

首先,拍卖市场作为合作经济的产物,促进了专业化分工与协作。荷兰的农业生产高度集约化,绝大多数果蔬花卉通过温室培育。农户通常只专注于单一品种农产品的生产,在提高产量与质量上下功夫,难以抽身顾及农产品销售。同时,农户分散生产造成个体农民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差,不能满足社会化流通的要求。因此,农户作为合作社社员参与鲜活农产品拍卖,委托拍卖市场销售来自各家各户的农产品。这不仅解决了由于信息不对称使得农产品滞销的问题,而且进一步协调了生产分工与流通协作之间的矛盾,提高了流通效率。

其次,拍卖市场提供了农户与购买者直接进行交易的平台。公开透明的价格交易,有利于实现公平交易,买主们自由竞争,每个人拥有平等的机会获取产品。通过这种方式,既可以防止中间商的盘剥,形成合理价格,又可以起到调节市场供求平衡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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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拍卖市场有利于提高农产品质量与流通效率。荷兰十分重视拍卖市场的信誉,认为产品质量是信誉的首要保证。他们建立了完备的质量检测体系,配备高素质从业人员进行检验。农户首先根据市场的要求,将农产品进行挑选之后送到拍卖市场,拍卖市场依据一系列标准对产品进行验收和分级,然后才能上市拍卖,作为买方无需担心农产品的质量问题。此外,为了提高农产品流转速度,拍卖全部联网进行,大大降低了交易成本。

三、荷兰拍卖市场对中国的借鉴意义

在中国,缺乏专业性、大规模的农产品销售市场,农产品的销售方式大多采用收购商对农民的形式,收购商故意压低价格,农民由于信息不完全被动出售,然后再高价卖给零售商。这样一来,农户和消费者的利益都受到损害。只有将广大农户充分联合起来,以集体的形式面对农产品收购商,才能更好地实现和保护自身利益。荷兰的拍卖市场方式,为我们解决这一问题提供了良好的借鉴和参考典型。


拍卖市场作为先进、高效的农产品流通模式,荷兰拍卖对我国的启示

第一,大力建设农产品交易市场

农产品交易市场是农产品流通的平台,是市场信息交换的载体;是价格形成的最初场所。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和农业实现高度产业化都离不开农产品交易市场的推动。为适应农业现代化、专业化和商品化的发展,荷兰通过建立拍卖市场实现了农产品的自由流通,使得他们的农产品市场结构得以调整、农产品流通得以顺畅、本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得以提升。所以,我们应该大力建设我国的农产品交易市场,充分发挥其作为农产品集散地的一系列作用。

第二,构建功能齐全的农业服务信息体系

农业服务信息体系既是农产品供需双方沟通信息的桥梁,也是预测农产品市场未来走向的晴雨表,可以帮助农民减少由于不确定性带来的市场风险。荷兰能够成功利用拍卖市场交易农产品,是因为拥有发达完善的信息服务系统。因此,政府应构建功能能齐全的农业信息服务体系早日完成升级改造,突出服务功能的建设,以弥补农产品交易中信息的滞后性,提高农户生产的积极性。

第三,利用价格机制对农产品市场进行调控

在“看不见的手”的作用下,价格可以作为政府调控农产品市场的有力杠杆。价格与产品供求关系的作用与反作用使得我们可以利用价格变动使得农产品产出与销售平稳对接,农产品流通成本逐步缩小。让市场决定大部分农产品价格,建立相应的合理价格形成机制的同时,对少部分生活必需农产品,比如口粮,应该实行国家指导价,以保证农产品价格的基本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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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在农产品流通过程中充分采用拍卖机制

19 世纪末期,荷兰的一位商人发明了拍卖市场机制,在园艺产品和果蔬等鲜活农产品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功,这是由于拍卖市场的运作机制非常适合蔬菜、水果、花卉等鲜活农产品的交易。30 多年来,我国建立了为数众多的农产品批发市场,有 70%至 80%的农产品通过批发市场流通。我们应当汲取荷兰拍卖机制的长处,应用到自己的批发市场中,促进交易的低成本和高效率。

第五,政府应当加强农产品流通相关设施建设

农村相对于城市来说,地处偏远,经济条件落后,基础设施不完善。农产品流通设施建设起来耗资颇多、回报率偏低,融资难度很大。加之农村金融机构数量较少,仅依靠民间投资力量难以满足。我们应当像荷兰等发达国家学习,将基础设施建设视为头等大事,充分发挥政府带头作用。不论是在冷链物流和配送中心等流通设施建设方面,还是在农村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都要更好发挥出政府的带头作用,为建设先进的农产品流通硬件设施打好基础。

本文作者杨如馨,本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及应用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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