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未央法院:公告案件簡易審,按下結案“加速鍵”

西安未央法院:公告案件簡易審,按下結案“加速鍵”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程序繁簡分流改革試點實施辦法》第12條規定,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係明確的簡單案件,需要公告送達的,可以適用簡易程序審理。

為進一步落實改革要求,提升結案速度,實現“雙進”專項工作目標,近日,未央法院民一庭趙冰法官適用簡易程序審理了8起通過公告送達的簡單民事案件。

趙冰法官查閱卷宗後發現,該批案件事實清楚,法律關係明確,符合簡易程序適用條件。她提前對案件要素進行總結歸納,庭審中充分簡化程序,直接圍繞訴訟請求和案件要素進行,平均每個庭審僅用時30分鐘。庭後迅速製作裁判文書,且全面“瘦身”,真正實現簡案快審。

民事訴訟程序繁簡分流改革試點工作開展以來,民一庭已適用簡易程序審理了30餘起公告送達案件,有效解決了因當事人下落不明導致的案件審理期限拉長問題,保障了人民群眾的訴訟權益,為結案按下“加速鍵”。(民一庭 趙媛坤)

責編:陝西法制網 鄭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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