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修工程發票問題

問題描述

公司有個裝飾裝修工程,總合同價150萬元,涉及的設備款為100萬元,這個設備能不能簽訂工程合同,發票該如何開具?

專家回覆

根據您的描述,如果貴公司以提供建築裝修服務為主,承攬的工程為提供裝飾裝修服務的同時銷售設備,則裝飾裝修服務和設備可以一併簽訂工程合同,收取的工程款150萬按照建築服務開具增值稅發票,稅率9%。

《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

附件1 《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

第四十條 一項銷售行為如果既涉及服務又涉及貨物,為混合銷售。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者零售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的混合銷售行為,按照銷售貨物繳納增值稅;其他單位和個體工商戶的混合銷售行為,按照銷售服務繳納增值稅。

本條所稱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者零售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包括以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者零售為主,併兼營銷售服務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在內。

《關於進一步明確營改增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1號):

一、納稅人銷售活動板房、機器設備、鋼結構件等自產貨物的同時提供建築、安裝服務,不屬於《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財稅〔2016〕36號文件印發)第四十條規定的混合銷售,應分別核算貨物和建築服務的銷售額,分別適用不同的稅率或者徵收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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