園區調整新購住房學位政策

5月11日,蘇州出臺《市政府關於進一步促進全市房地產市場持續穩定健康發展的補充意見》(蘇府〔2019〕38號)。其中,

  • 對蘇州工業園區全域新建商品住房實施限制轉讓措施;
  • 對蘇州工業園區全域二手住房實施限制轉讓措施;
  • 在蘇州工業園區全域內,新取得預(銷)售許可的商品住房,實行人才優先購買政策。
園區調整新購住房學位政策


結合本地實際情況

蘇州工業園區管委會

今天正式發佈

關於貫徹《市政府

關於進一步促進全市房地產市場持續穩定

健康發展的補充意見》的通知


下面一起來和布寶看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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園區管委會關於貫徹《市政府

關於進一步促進全市房地產市場持續穩定

健康發展的補充意見》的通知

根據《市政府關於進一步促進全市房地產市場持續穩定健康發展的補充意見》(蘇府〔2019〕38號)精神,結合園區實際,經黨工委、管委會研究決定,現將有關意見通知如下:

一、關於新購住房“五年一學位”政策調整。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在園區新購併取得《不動產權證書》的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用於申請入學的,對服務對象提供的合法固定住所予以登記,登記的合法固定住所九年內認定一名地段生(初中、小學不分段,同一家庭多名子女不受限制)。

二、關於人才優先購買商品住房政策。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對園區範圍內新取得預(銷)售許可的商品住房,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將不少於預(銷)售許可建築面積60%的住房優先出售給在園區就業、創業並連續繳納社保或個稅12個月及以上,且個人及家庭(含未成年子女)在本市無自有住房的本科及以上人才,或園區人才辦認定的其他高層次緊缺人才;房地產開發企業在人才優先購買後,方可公開銷售60%範圍內的剩餘住房。具體銷售操作辦法由園區規劃建設委員會會同園區人才辦另行制定。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由園區教育局和規劃建設委員會負責解釋。

蘇州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

2019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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