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我到極致的人,往往是最喜歡我的人

參考文獻《心理學:越簡單越實用》


今天在《心理學:越簡單越實用》中,讀到了一個小故事。


戰國時期,有個很有名的將軍叫吳起。


有一次,他率領魏軍攻打自己的老對手:中山國。


在大部隊原地整休的時候,他巡視軍營,發現一名士兵身上長了毒瘡。疼痛難忍。


他毫不猶豫的俯下身子,為這名士兵吸起了毒瘡裡的膿血,一口一口,直到膿血全部被排出。


這件事贏得了所有將士的心。


就這樣事情一傳十十傳百,便傳到了那位士兵母親的耳朵裡。


她聽聞以後大哭不止。


一旁的人覺得納悶便問:


“你兒子是個普普通通的士兵,將軍為他吸膿血,你不該覺得光榮嗎?怎麼非旦不感激,還哭起來了呢?”


他母親回答道:


“你有所不知,幾年前這個吳將軍也為他的父親吸過膿血,結果他的父親臨死也不退縮,最後戰死沙場。


如今,又為他吸,我真不知道我這傻兒子,又要死在什麼地方。”


人,總願意為他們喜歡的人做任何事情。


就像故事裡的父子,因為吳將軍是他們畢生愛戴的將領,所以為了吳將軍,他們願意赴湯蹈火,哪怕獻出自己的生命。


利用我到極致的人,往往是最喜歡我的人


這就是心理學中的“喜歡原則”。


美國心理學家瑟夫·吉爾伯特認為:


每個人都願意為自己中意的人做事,而且往往會任勞任怨,不計得失。


這一原則運用最廣泛的,大概就是父與子,母與子。


孩子對於父母天生有著親近感,這種感覺比喜歡更深,我們稱之為愛。


正是因為愛,父母在孩子成長的過程中,使用行為暴力、語言暴力。


都很難引起孩子的牴觸心理,甚至是恨意。


大多數的孩子都會認為“父母對我動手,嘲諷,謾罵,是為我好。並非對我有敵意。”


所以,即使童年的回憶都是捱打,他們也會覺得很自然,很正常,甚至還會衍生出對於父母偏執的愛意。


因為感受到父母對我們的愛意,我們便會產生強烈的心理壓力。


這種壓力,會出於本能的,讓我們去回報他們的喜歡。


也正是這種心裡,會讓我們心甘情願的為喜歡我們的人做任何事情,甚至不分對錯。


此外,自我意識弱的人,還會在這個過程中,變成別人喜歡的模樣,沒有自我。


喜歡原則,可以在不經意之間,讓我們變成自己討厭的模樣。


那麼,想要做自己,認識自己就顯得更為重要了。


利用我到極致的人,往往是最喜歡我的人


身為領導,又該怎麼運用喜歡原則呢?


我先講個故事:


從前有一個小夥,他在一家公司做保潔。


有一天,他所在的公司被歹徒盯上,試圖搶劫。


其他員工要麼桃之夭夭,要麼蹲在地上受制於人。大氣都不敢出。


只有他,奮不顧身和歹徒展開了殊死搏鬥。


事後,有人問他:為什麼只有你那麼勇敢?敢於反抗?


他的回答很平淡,卻又發人深思:“因為董事長總會誇我地掃的乾淨。”


我們先不討論故事的真實性,單看這個事例。


清潔工就因為董事長的一句話,就能讓自己忘記危險,傾盡全力。恰好證明了“喜歡原則”的力量有多麼強大。


身為領導我們一定清楚的認識到,員工選擇工作的目的,除了為了獲得報酬,更是為了獲得認可。


當然,講了這麼多例子並不是讓大家去效仿這些不要命的做法,而是想讓大家通過對喜歡原則的瞭解,更好的面對身邊的人和事。更好的運用完善自我。認識自己,做好自己!


樊登老師也在可複製的領導力中說過:


想要一個員工事事都做的好,你需要不斷鼓勵他。


並且切實的告訴他,他究竟做的好在哪裡。


只有讓他知道,自己怎麼做才是好,他才會向更好方向去發展。


運用科學的原理解釋:


從馬斯洛的需求理論層次來看,

生理需求和安全需求只是我們對於生存的基本要求,得到別人的尊重和自我實現,才是我們終其一生追求的東西!


運用喜歡原則,將我們自己變得更好之餘,也要成就別人,做更好的自己。


最後送給大家一句話,感謝支持。


世界上有倆件東西比金錢和性更為人們需要,那就是認可與讚美。 玫琳·凱


利用我到極致的人,往往是最喜歡我的人


生命的意義在於成長。

我是晚晚晚,一名不專業的靈魂官。關注我,我們一起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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