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產品牌“傍名人”“蹭名牌”,可休矣 | 睡前聊一會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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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兩起圍繞品牌商標的爭奪戰引發市場關注。一起是最高法對喬丹商標案進行終審裁判,4件商標發回知識產權局重新作裁定。另一起是N字母運動鞋之爭在上海落槌,一審判處紐巴倫公司除停止不正當競爭行為、公開聲明消除影響外,還需賠償經濟損失1000萬元及維權合理開支80萬元。今天我們就來聊聊這件事。

一起是商標註冊爭議的行政訴訟,一起是反不正當競爭的民事訴訟,雖然性質不同,但無疑都給國產品牌上了一課,給那些熱衷於“傍名人”“蹭名牌”的商家敲響了警鐘。在喬丹商標案中,雖然喬丹體育保住了絕大部分商標,但曠日持久的訴訟不僅造成其上市進程一再擱淺,接下來還將面臨著喬丹本人的民事訴訟,附著在品牌的信譽和市場評價難免受損。而作為同業競爭者,“New Balance”和“NEW·BARLUN”兩個品牌,讓許多消費者感慨“傻傻分不清”,紐巴倫公司如今也將為其攀附名牌商譽、造成市場混淆的主觀過錯買單。

其實,類似侵權案件受到應有的法律制裁一點也不奇怪。放到知識產權保護的大背景來看,這兩起典型案件依法宣判,再次展現了我國保護知識產權、營造良好市場秩序的堅定決心和務實行動。近年來,我國持續完善知識產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體系,加大對侵權假冒行為的懲戒力度,取得的成績有目共睹。數據顯示,僅2019年上半年,全國共查處專利侵權假冒案件6529件,查處商標違法案件1.15萬件。不斷夯實的法律堤壩、越織越密的制度籬笆,早就向品牌“打擦邊球”行為傳遞了“此路不通”的明確信號。

政策導向是鮮明的,相關企業付出的代價不可謂不慘痛。但需要反思的是,“傍名人”“蹭名牌”為何屢禁不止,為何受到商家熱衷?這裡面固然有法律意識淡薄的成分,但更多還是面對市場競爭,少數國產品牌沒有找到正確方法,甚至迷失了方向。改革開放已經40多年了,市場經濟的法治籬笆越扎越緊,如果企業發展存在思維慣性、形成路徑依賴、抱有僥倖心理,在品牌建設上投機取巧,無異於自斷前路。

幾十年的市場打拼,今天的中國企業對產業鏈“微笑曲線”並不陌生,也更加懂得了品牌的重要意義。但如何塑造自己的品牌,這才是最關鍵一步。其實“傍名人”“蹭名牌”也只是少數,很多國產品牌早就已經開始了“逆襲之路”。這其中,有的依託製造業的產業鏈優勢,通過質量搶佔國際市場,有的藉助創新實現產品迭代,打造國貨、國潮品牌,還有的深耕國內市場,贏得消費者喜愛。相比較那些投機取巧的行為,或許短時間內付出的成本更多、要走的路更為艱難,但長遠來看,這些才是中國品牌走向名牌、走向世界的正確姿勢。

品牌不僅是一家企業的名片,也是一個國家軟實力的象徵。對於中國來說,“推動中國製造向中國創造轉變,中國速度向中國質量轉變,中國產品向中國品牌轉變”,這是既定戰略,知識產權保護的力度,只會越來越加大。那些熱衷於鑽空子、搭便車的商家,得要掂量掂量,是不是能跟上中國發展的快車,自己生存的空間到底還有多少。

這正是:國貨崛起靠自立,搭人便車路難通。大家晚安。

(文 | 桂從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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