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定了65%,湖南2019年藝術類專業招生錄取工作實施辦法

【資訊】定了65%,湖南2019年藝術類專業招生錄取工作實施辦法

【資訊】定了65%,湖南2019年藝術類專業招生錄取工作實施辦法

湖南省2019年普通高等學校

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實施辦法

根據教育部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有關政策規定,結合我省實際,為做好我省 2019 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考生報名

1.符合我省 2019 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考條件且具有一定藝術專長者均可報名。

2.考生須參加 2019 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全省統一考試(以下簡稱“全省統考”)。全省統考的報名時間和辦法按《湖南省教育考試院關於做好 2019 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湘教考普字〔2018〕13 號)有關規定執行。

3.參加全省統考並取得合格資格的考生,方可報名參加部屬、外省省屬院校自行組織的藝術類專業考試(以下簡稱“校考”)。有關校考報名辦法由湖南省教育考試院另行制定。

二、專業考試

4.全省統考。全省統考包括音樂類、舞蹈類、美術類(含美術學類和設計學類,下同)、播音與主持藝術類、編導類(含廣播電視編導、戲劇影視文學和影視節目製作等專業,下同)、表演類(戲劇表演)、書法藝術和書法教育類、表演類(服裝表演)、攝影攝像類、服裝類(職高)等 10 個專業類別。凡報考藝術類專業(含按藝術類招生的所有專業)的考生必須選擇相應或相近的專業類別參加全省統考。沒有取得藝術類專業全省統考合格資格的考生,不能錄取到藝術類本科專業。從2020 年起,我省將適當提高藝術類專業統考合格資格線。全省統考操作辦法按《湖南省教育考試院關於做好 2019 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藝術類專業全省統一考試工作的通知》(湘教考普字〔2018〕14 號)有關規定執行。

5.校考。校考按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對於符合教育部規定跨省組織校考的省外本科院校,經湖南省教育考試院審查同意後,方能到指定考點面向我省統考合格的生源組織考試。校考結束後,有關院校應按教育部有關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將合格考生信息上傳至教育部“全國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信息交互系統”。有關校考操作辦法由湖南省教育考試院另行制定。

6.專業成績使用。我省省屬高校所有藝術類專業、在湘部屬高校的美術類專業、省外民辦高校(參照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招生辦法執行的民辦院校的部分專業除外)和獨立學院的藝術類本科專業、省外高校的藝術類高職(專科)專業、省外公辦二本高校的美術學類和設計學類本科專業以及其他不符合教育部規定組織校考的高校(專業)在湘招生錄取時,直接使用我省統考相關專業成績,招生學校不得組織湖南考生參加校考。上述高校(專業)以外的其他高校,可在我省統考合格生源範圍內組織校考,也可使用我省統考成績。從 2020 年起,除經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含部分藝術類本科專業參照執行的少數高校)外,在湘招生高校美術學類和設計學類專業使用我省統考成績,不再組織校考。

三、錄取批次

7.藝術類錄取批次分為本科提前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專科提前批、高職專科批五個批次。

(1)本科提前批為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和參照此類院校招生辦法執行的院校的藝術類本科專業,以及所有在湘招生一本院校的藝術類本科專業。

(2)本科二批為所有在湘招生二本院校的藝術類本科專業。

(3)本科三批為所有在湘招生獨立學院的藝術類本科專業。

(4)專科提前批為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的藝術類專科專業。

(5)高職專科批為專科提前批以外有專科招生計劃的本專科招生院校的藝術類專科專業。

四、計劃編制

8.招生院校須按教育部和我省有關規定編制藝術類專業在湘招生計劃,招生計劃按院校所在的藝術類專業錄取批次進行安排。

9.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和本科二批藝術類中的院校(專業),根據學校意願和我省有關規定,編排在平行志願院校(專業)組(以下簡稱“平行組”)和非平行志願院校(專業)組(以下簡稱“非平行組”)兩組中。

(1)平行組:部屬和外省屬公辦院校中使用我省統考成績並按我省統一投檔排序規則參與平行志願投檔的藝術類專業,以及我省省屬院校和本科二批中的省外民辦高校的藝術類專業(湖南師範大學音樂表演、舞蹈學專業除外)。平行組中的院校(專業)分文理科按使用統考成績的不同專業類別編排在以下九類中:“音樂類”“舞蹈類”“美術類”“播音與主持藝術類”“編導類”“表演類(戲劇表演)”“書法藝術和書法教育類”“表演類(服裝表演)”“攝影攝像類”。各類別中的藝術類專業招生計劃必須分到文科或理科,按文理科計劃分別錄取。

(2)非平行組:部屬、外省屬院校中使用校考成績的專業和使用我省統考成績但按學校要求不參與我省平行志願統一投檔的藝術類專業,以及湖南師範大學音樂表演、舞蹈學專業。非平行組中的院校(專業)統編為藝術類,按藝術(文)、藝術(理)分列。計劃不分文理的專業,須在編制計劃時進行說明,並在招生簡章和其他有關招生資料中註明投檔排序規則。招生院校使用同一專業類別統考成績的全部專業原則上只能編排到上述兩組中的一組。同一院校的同一專業不能跨組編排。

10.安排在本科三批、高職專科批次招生的專業計劃編排辦法與本科提前批和本科二批中平行組招生專業的編排辦法相同;安排在專科提前批招生的專業計劃編排辦法與本科提前批和本科二批中非平行組招生專業的編排辦法相同。

五、志願設置及志願填報

11.本科提前批設 10 個學校志願,採用分步投檔的平行志願模式。考生根據本人報考科類和專業有關要求選擇相應的院校(專業)填報。其中,10 個學校志願的第一順序位置既可填報平行組中的院校,也可填報非平行組中的院校;第二至第十順序位置只能填報平行組中的院校,在平行組中選擇填報的院校(專業)必須屬於同一專業類別。

12.本科二批的志願設置和填報辦法與本科提前批一致。

13.本科三批和高職專科批均設 10 個學校平行志願,須在同一專業類別中選擇填報。

14.專科提前批設 1 個學校志願和 1 個“院校服從”志願。

15.各批次每個學校志願設 6 個專業志願及一個“專業服從”志願。本科提前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各設置一次徵集志願,高職專科批設置兩次徵集志願。徵集志願的學校志願結構與第一次填報的志願保持一致,本科提前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的徵集志願和高職專科批第二次徵集志願另設“院校服從”志願,其中本科提前批和本科二批徵集志願的“院校服從”僅面向平行組院校服從。

六、錄取分數線劃定

16.藝術類專業的錄取控制分數線由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兩部分構成。

17.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和本科二批的非平行組中的專業,其文化成績錄取控制分數線由高校依據教育部和我省有關規定確定,專業成績錄取控制分數線由高校確定。其中,教育部確定的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及參照此類院校招生辦法執行的院校(專業)的藝術類本科專業,可自主劃定高考文化成績錄取控制分數線,原則上不得低於我省劃定的藝術類同科類本科專業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其他院校的藝術類本科專業的文化成績錄取控制分數線不得低於我省本科二批文、理科錄取控制分數線的 65%。從 2021 年起,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嚴格按教育部規定執行。

18.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和本科二批的平行組中的專業,以及本科三批和高職專科批的藝術類專業,根據招生計劃情況,按不同專業類別分文理科,實行全省統一劃定文化控制分數線和專業控制分數線。其中,本科提前批和本科二批執行同一條文化控制分數線和專業控制分數線。高校可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在我省統一劃定的控制分數線上提高文化控制分數線的要求。

19.專科提前批藝術類專業的文化成績錄取控制分數線為我省劃定的高職專科藝術類專業文化控制分數線的最低分。

七、投檔錄取辦法

20.本科提前批志願分以下兩步投檔:第一步,對非平行組中的院校進行投檔。省教育考試院依據教育部有關要求和我省有關規定,將所有填報了非平行組中的院校志願且達到了相關要求的考生文化成績等信息發送給招生高校。其中,教育部確定的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和參照此類院校招生辦法執行的院校,由高校按公佈的招生章程確定的錄取規則排序,並將擬錄取名單在規定的時間內報省教育考試院,省教育考試院再按擬錄取名單投檔;非平行組中的其他高校的藝術類專業,由省教育考試院依據教育部有關要求、高校招生章程確定的錄取規則和考生志願,將報考該校的合格考生名單提供給高校,由高校根據招生章程確定排序順序後,再由省教育考試院依據招生計劃,在控制線以上按 1:1 的投檔比例投檔。

第二步,對平行組中的院校進行平行志願投檔。對於填報了非平行組中的院校志願且未投檔的考生,將其剩餘學校志願與只填報了平行組中院校的考生志願合在一起,依據我省統一的投檔排序規則進行平行志願投檔,即按照全省統一劃定的相應類別的控制分數線,先遵循分數優先的原則將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當遇到多名考生同分時,分別按語、數、外三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按考生填報的學校順序出檔。

21.本科二批的投檔辦法與本科提前批一致。

22.本科三批、高職專科批依據我省統一的投檔排序規則進行平行志願投檔。

23.安排在專科提前批錄取的藝術類專業,由省教育考試院在規定時間內將達到相關要求的所有考生文化成績等信息,發送至招生高校,由招生高校按公佈的招生章程確定的錄取規則排序並提出擬錄取名單報省教育考試院,省教育考試院再按擬錄取名單投檔。

24.藝術類專業平行志願的統一投檔排序規則為按照高考文化成績(含政策性加分)和專業統考成績分類別計算綜合成績,並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出檔。其中,

音樂類、美術類、舞蹈類、表演類(服裝表演)、表演類(戲劇表演)、書法藝術和書法教育類的綜合成績計算公式為:

綜合成績=高考文化成績(含政策性加分)×30%+專業統考成績×70%,最終結果保留 1 位小數。

編導類、播音與主持藝術類、攝影攝像類的綜合成績計算公式為:

綜合成績=高考文化成績(含政策性加分)+專業統考成績。

25.藝術類機動計劃在同一批次志願(含徵集志願)投檔前追加到位,其中本科提前批和本科二批追加的計劃在不改變當前批次本輪志願排序(有徵集志願的專業,不改變徵集志願排序)的前提下,可以在同批次錄取結束前完成。

26.各批次投檔完成後,由招生高校依據本校招生章程中公佈的錄取規則擇優錄取。

八、招生章程

27.招生章程是高校招生和考生填報志願的重要依據,其內容必須合法、真實、完整、準確、表述規範,經主管部門依據國家有關法律和招生政策規定核定後方能向社會公佈。一經公佈,不得擅自更改。

28.高校應將藝術類專業的文理科計劃分配方式、使用專業成績類型、錄取規則、分數線要求等內容在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確,且不存在歧義。

29.凡根據高校要求申請進入藝術類平行組的院校(專業),其招生章程中應當制定與我省文件要求相符的投檔規則。如章程中的投檔規則未明確的,學校須來函說明清楚,認可我省平行志願統一的投檔排序規則以及我省統一劃定的平行志願文化控制分數線和專業控制分數線,同時,其招生計劃必須分到文科和理科。

30.凡根據高校要求申請進入藝術類非平行組的院校(專業),其招生章程中應明確藝術類專業綜合成績的計算方式、對優惠加分的使用方法及進檔考生的專業志願(含直接志願和服從志願)的安排辦法等內容,未在章程中明確的,學校須來函說明清楚,並負責對相關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

九、對違反規定行為的處理

31.對考生、考試工作人員、社會其他人員在高校招生考試中的各種違規行為的處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以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 33 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 36 號)執行;涉嫌犯罪的,應及時移送司法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等追究法律責任。對公務人員違規違紀的,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等相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十、其他

32.本辦法由湖南省教育廳負責解釋。如教育部另有新的規定,按教育部規定執行。

33.我省過去規定與本實施辦法不一致的,以本實施辦法為準。本辦法未涉及的相關事項,按教育部有關政策要求和湖南省2019 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實施辦法相關規定執行。

34.省內公費定向師範生藝術類專業的招生辦法另行通知。

35.我省藝術類高職(專科)層次藝術專業範圍見附件,不在範圍內的專業不能作為藝術類專業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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