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男子在铁路上放石块,被南昌铁路运输法院判刑5年半


湖南一男子在铁路上放石块,被南昌铁路运输法院判刑5年半

在正在使用的铁路线路上放置障碍物,足以使火车发生颠覆、毁坏危险的,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

被告人苏国强因地方政府和茶陵县公安局未解决其经济来源问题便心生怨气,想通过在铁路上放置石块导致列车颠覆造成影响。

2018年12月16日10时30分许,被告人苏国强用手拧开吉衡铁路线K194+858处的铁路栅栏上的铁丝网进入轨道内,在铁路水沟边搬了一块长方形的大石块(该石块重量为53.9千克),将一端斜放于钢轨上,另一端放于道心里, 该石块后被列车撞成三块至道心中间。

2018年12月17日17时许,被告人苏国强携带老虎钳和铁丝等作案工具从吉衡铁路线K194+860交涵旁边的铁路栅栏攀爬进入了轨道内,并在铁路水沟边搬了四块方形的石块,(三块石块重量分别为17.78千克、20.22千克、13.98千克,一块未找到),并将这四块石块并排斜靠于钢轨上,另一端放于道心里,再通过老虎钳用铁丝缠绕铁路扣件和钢轨将石块固定。该四块石块后被列车撞至道心中间。

2018年12月19日13时40分许,被告人苏国强再次携带老虎钳和铁丝等作案工具,通过吉衡铁路线K194+942处破损的铁路栅栏进入到了轨道内,并在云阳山隧道口附近铁路路基旁拔了一块石电缆标(重量为36千克),斜放于隧道内的钢轨上,并通过老虎钳用铁丝缠绕钢轨将石电缆标固定。而后又在铁路水沟边搬了两块长方形石块(重量为34.7千克),分别斜放于钢轨上,并用铁丝缠绕固定。而后又在铁路水沟边搬了三块长方形石块(重量分别为22.85千克、25.8千克、21.75千克)并排斜放于钢轨上,然后用铁丝缠绕铁路扣件将其中两块固定。石电缆标后被列车撞为六块柱状石块,另三处石块被巡线民警发现后清除。

2018年12月20日,南昌铁路公安局南昌公安处立案侦查。

2018年12月20日苏国强因涉嫌破坏交通设施罪被南昌铁路公安局南昌公安处刑事拘留。

2019年1月21日经南昌铁路运输检察院批准,次日由南昌铁路公安局南昌公安处执行逮捕。

2019年5月5日,南昌铁路运输检察院以涉嫌破坏交通运输罪提起公诉,5月21日,南昌铁路运输法院以被告人苏国强犯破坏公共交通设施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

。被告人未提出上诉,判决已生效。

法律规定及适用

根据我国刑法有关规定,苏国强明知在铁路线路上放置障碍物,会造成火车发生倾覆、毁坏的危险,却多次在铁路线路上放置石块,使火车处于足以发生倾覆、毁坏的危险状态,其行为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

启示

铁路安全关系千家万户,随着科技的进步,列车速度已经达到了每小时上百公里,在这样的环境下,交通设施稍有隐患、障碍,都可能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不堪设想的后果和难以估量的损失。不论是出于报复泄愤还是贪财图利的目的,任何人破坏铁路设施,等待他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湖南一男子在铁路上放石块,被南昌铁路运输法院判刑5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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