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勇于拿回属于我们自己的钱

我一个朋友昨天跟我说,最近他特别气愤,不曾想碰到这样的租户。

他在武汉有一套三居室的房子,租给了一个人,去年10月5号签订,合同约定的是押一付三,每个月是2500块钱,上一次付款是1月5号。正常情况下,4月5号应该是打这个季度的钱。

我朋友考虑到疫情期间大家都受影响,2月份就打电话给这个租客,说他决定减免他2月份的费用。4月5号只需要打2个月5000块钱。当时这个租客接到电话,还挺感激我这个朋友的,说4月5号一定准时把房租打到他的卡上。

但是到了4月5号时候,他借口说公司工资没发,说15号发工资,发了就打款,我朋友就同意了。

到了上周四16号,那人还没有打房租,我朋友打电话问他为什么没有打款,他回复说,他被公司裁员了,请求房东给他减免两个月的,只缴纳2500块钱。我朋友果断拒绝了,说我的房贷也是要交的,银行也不可能跟我减免。最后多次交涉,这个租户最终交了两个月的钱。

要勇于拿回属于我们自己的钱


我朋友就跟我感慨,其实武汉这边减免房租的不是很多。他是感觉大家不容易,所以才主动减免的,他的好心并没有得到好报,决定到期之后不再跟他续租。

被裁确实是值得同情,但是这个是不是你不交房租的理由?你有你的生活负担,别人也有别人的生活压力。别人考虑你的负担了,在他的范围内给你减免过,你有考虑别人压力么?

之前经常说的一句话是,斗米恩担米仇,人性是贪婪的。不懂得感恩的人,是不值得同情的。

成年人的世界都是很现实,我们要勇于拿回属于我们自己的钱。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