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堪忍受臭氣熏天,兒子活埋79歲老母:養兒防老或成高風險投資

一條“58歲兒子活埋79歲母親”

獲刑12年的報道引人注目,讓人再次勾起了對這樁發生在今年5月的人倫慘劇的回憶,雖然作惡的兒子獲得應有的法律懲罰,不過遺憾的是,那位被活埋了兩天多的老母親在今年9月底不幸去世了,令人遺憾和哀痛。

據悉,兒子馬某在贍養母親的過程中,由於母親腿腳不便,大小便失禁,經常把家裡搞得臭氣熏天,兒子為此揹負了很大的心理壓力,在一股邪念的驅使下,馬某將母親推入廢棄的墓坑進行活埋,好在兒媳及時發現苗頭予以報警求助,老人才得以在活埋兩天後被救出,老人被救出後居然向民警“撒謊”是自己爬進墓坑,企圖洗脫兒子的罪名,讓人看了實在是唏噓不已,兒待母如此惡毒,母卻待兒依舊寬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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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義雖然得到了伸張,但是這件人倫悲劇卻給我們留下了諸多問號:為何一位年近六旬的兒子會做出如此喪心病狂的事呢?對於一位陌生人我們尚且抱有善意,更何況是自己的親生母親呢,它給父母與子女之間的親情關係又敲響了哪些警鐘呢?尤其是對於我們中國人堅守的“養兒防老”觀念帶來何種衝擊,或許是這件活埋老母案能夠給我們帶去的警示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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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小與母親分隔,母親對他而言只是概念上的名詞

兒子活埋母親的報道出來後,引發舉國關注,也引燃了很多人內心的怒火,對於馬某這種不孝子的天譴行為感到義憤填膺,可仔細看了幾遍報道後,發現馬某的成長背景與常人並不一樣,這或許能為他現在的惡行找到一絲解釋的緣由。

據悉,馬某自幼喪父,母親與第一任丈夫育有一女二子,母親在他12歲那年從老家陝西靖邊縣改嫁到甘肅慶陽,順便把這三個孩子帶去甘肅,然後一年之後馬某就又回到了老家靖邊縣,由其叔父撫養成人,母子二人再次相見的時候已是30年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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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明顯,母親在馬某的成長過程中是一個缺失的角色,他的親人世界僅限於叔父,母親對馬某而言更多的只是一種概念上的名詞,當再次與母親相見時,母親卻患有腿疾、糖尿病以及大小便失禁等多種疾病,母親以一種負擔的形象與相隔30年的馬某相見,想必對於馬某而言,這不是一份親情帶來的喜悅,而是一份可能需要自己承擔贍養母親責任的惶恐。

再者,因為早年喪父,自己和老家的叔父生活,所以馬某自幼的內心比較敏感和內向,長大了也是如此,正如馬某附近的鄰居所言,馬某經常悶著頭走路,也不和任何主動說話,看著是一副很老實的模樣,可就是這麼一個老實人卻幹出了喪失人倫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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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馬某對於突然出現的母親內心是有排斥的,特別是母親需要到他家來養老時,他的內心更加有排斥感,而且因為年老體衰經常將兒子馬某的家搞得臭氣熏天,馬某的內心極為不滿,在馬某心中,他對母親是一種冷漠的心態,但又改變不了自己是兒子的固有身份,這種心理壓力夾雜著不滿的情緒在馬某心中不斷膨脹,由於他性格內向敏感,自己既不願與他人交流,自己也無法自行平息這種強大的負面情緒,最終母親在來到馬某家七八個月之後,馬某邁出了喪失人性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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撫養是畢生的事業,贍養卻成了餘生的累贅

馬某在做出這樁令人震驚的事,幸好自己的妻子感覺不對勁,及時報警解救了自己的婆婆,報道中有一個細節讓人非常淚目,馬某的母親雖然身體抱恙,但是頭腦思維都很清晰,警察過來準備將其從墓坑中解救的時候,她卻“撒謊”說是自己爬進墓坑,她這麼做只是擔心自己的兒子會因此而坐牢。

不僅如此,馬某母親還要求家人口徑一致,不要接受對外的採訪,不要說對兒子馬某不利的言論,看到這段報道真的讓人很心酸,兒子狠心活埋自己,作為母親卻還在為兒子百般辯解,一邊是惡如毒蠍的無情,一邊溫情暖暖的母愛,為何會產生如此巨大的差異呢?其實父母與子女之間的親情本身就存在不對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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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父母而言,孩子的出生和撫養如同自己最珍貴的一幅作品,而父母就是作品繪製的創作者,父母小心呵護、一點一滴地完成自己的人生鉅作,即使在繪製過程中可能會出現某些意外情況,但沉迷在作品繪製中的父母依舊不會放棄,因為完成作品的過程能給創作者帶來快感,而作品的完成,尤其是成功的完成更能給父母帶來一種由衷的自豪感,這也就是為什麼很多父母看到孩子考試得了高分,父母的興奮勁往往要遠甚於子女。

反之,子女無法選擇自己的出身和成長背景,創作者可以選擇作品,而作品卻無法選擇創作者,因而在父母與子女的親情關係中,父母是一種主動的親情,而子女是一種被動產生的親情,也正因為此,很多子女不待見父母,甚至冷臉相待,而父母卻依舊為了自己畢生心血創作的作品而甘願熱臉貼到冷屁股上也在所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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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父母而言,撫養子女是畢生的事業,看到子女優秀、生活幸福就是自己最大的驕傲,但是對於子女而言,除非父母能夠持續不斷地為其提供某些便利與利益,否則會視贍養為父母餘生中的累贅,正因為此,我們人類社會引進了道德作為一種無形的約束,如果沒有尊老愛幼這層道德的外衣,那麼暴露出的將是我們人類最原始的自私面目,那將是一副多麼冷血可怕的場景。

所以馬某的母親在其12歲的時候改嫁到甘肅,在馬某的童年時光裡,母子的情分只有12年,這12年對於幼年的馬某而言或許是模糊的存在,親情也是一種若有若無的虛無縹緲,但對於他母親而言,馬某終究是自己的親生兒子,母親囿於現實緣由而被迫改嫁,無奈的內心也無法割捨自己對遠在靖邊老家兒子馬某的愛與掛念,即使親生兒子馬某活埋了自己,母親卻沒有半點怨恨,依舊努力地撒謊洗白兒子的罪名,這份母愛偉大得令人心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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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倫悲劇讓人心寒,子女真的靠不住了嗎

陝西榆林這件“埋母案”震驚了全國,無獨有偶,類似虐待父母的案件也層出不窮,比如之前就有安徽一位父親因為腦溢血住院,獨生兒子因為父親不配合自己換褲子,進而惱怒成羞,拿起拖鞋就死命地抽打自己的父親,在讓人心寒這段父子親情的同時也引起了人們的公憤。

這就給我們的家庭,也給我們整個大社會帶來一個問題:兒女還能不能成為父母老年贍養的靠山?其實個人以為這個問題比較發散,沒有一個絕對的、肯定的、封閉的答案,這種虐待甚至虐殺父母的案件畢竟是少數,也正是因為這種少數惡劣性質的案件跌出了我們常人的價值觀,所以才能引發我們具有正常三觀的人們的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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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心而論,我們人類社會作為一個具有高度文明聚集的群體,尤其是我們有感情作為聯繫的紐帶,我們有道德作為約束的工具,所以我們形成了一個具有循環性、可持續性的親情相處模式:你養我小,我養你老。

不過這也無法從根本上完全消除父母與子女之間爆發矛盾的機會,畢竟只要父母與子女長期在一起,就總是會存在爆發矛盾和衝突的可能性,所以現在隨著觀念的開放,與世界交流的增多,不少家庭產生異於傳統的養老模式,比如子女花錢將父母送養老機構,又比如在自己住所附近為父母重新安置住處,既提供了贍養又保持了距離,贍養模式的創新給我們解決贍養問題提供了新思路,也在一定程度上避免這種人倫慘劇發生的概率,不過無論如何,一言以蔽之,讓父母老有所養是為人兒女的義務和本分,這沒有道德上限,但有道德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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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如何看待這件“58歲兒子活埋79歲母親”的案件呢?歡迎大家留言討論,謝謝!

注:圖片來源於網絡,其中部分圖片與本案無關,若侵權,請聯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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